立院初審 限時郵件延誤寄件人可請求補償已刪文

看板Post作者 (啾啾)時間5年前 (2018/10/29 22: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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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參與CPTPP談判需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增訂消費者保護條文,若因郵局過失導致限時、快捷郵件遞送延誤,寄件人可向郵局請求 補償。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交通部次長王國材、中華郵政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魏健宏等人列席備詢。 行政院提案說明指出,為配合政府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服務貿易 協定(TiSA)等國際經貿組織的政策需求,並因應經濟及社會環境變遷,因此提出修正草 案。 為配合CPTPP中關於消費者保護及透明化原則的要求,初審通過的條文增訂消費者保護條 款,若限時郵件、快捷郵件遞送延誤,經查明是中華郵政過失所致者,及掛號郵件未依中 華郵政公告處理規定遞送者,寄件人得請求補償。 初審通過條文也明定,為保障國民基本通信權益,主管機關應確保提供國內遞送普及服務 ,並由中華郵政提供普及服務;各國對提供普及服務的指定業者所需成本,會以授予部分 「郵政專營權」來彌補。 條文明定,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任何人不得遞送明信片、郵簡、重量500公 克以下或單件資費不超過基礎郵資13倍,目前約為新台幣104元的信函,國內、外互寄的 跨境文件則不在此限。 若有民間業者違反郵政專營權規定,罰則將由現行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提高到 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王國材會後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郵政專營權部分,因為過去明信片、郵政信函都是郵局專 營,但有些國際的民間信函要到台灣來不能寄「信函」,所以草案明定500公克以下、郵 資104元以下的還是由郵局專營,其他就開放,因其他各國都對信函開放,這次修法就這 樣進行。 王國材說,過去很多民間業者侵犯郵政專營權,希望提高罰則來遏止,因為郵局要提供普 及服務,在很多偏鄉已經開始在做,這次配合修法提高罰則,民間也要尊重郵政專營權。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44885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246.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540822946.A.6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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