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試] 專二該選內勤或外勤?

看板Post作者 (Ζzz...)時間6年前 (2017/12/17 13:23), 6年前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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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ORLDKING56 (王者中間五六)》之銘言: : 內勤外勤哪個好 : 端看你個人,其實內外勤都有業績壓力 : (只有少數局外勤沒有壓力,很少很少) : 無論是郵票冊或者壽險 : 只有少數幾個局不用,很多局都有潛規則 : 一個人要幾本郵票冊然後多少壽險 : 很多人都是自己買然後自己賤賣,自己保 : 像我們局今年是一人七本,詳細不能說太多 : 內勤應該業績比外勤更重就是了 : 內勤時間都綁在椅子上,不能說比較輕鬆 : 但至少不用風吹雨淋,不過業績壓力也較重 : 外勤則是時間較為自由 : 可是上班時間...除了台北市以外 : 根本沒幾個局在九個小時以內可以下班 : 尤其台中新竹桃園等等 : 當然你有靠山你會拍馬屁就可以做爽段 : 一個局的段最爽跟最硬可以差一倍的時間 : 有人的段可以信少掛號少整理時間少,六個小時就下班 : 有的段信可以多人一倍,掛號常常300起跳 : 光是用信跟掛號的時間就多人家多少了 : 不過這都是進來以後的事 : 外勤要風吹雨淋,然後業績壓力較少,但也是有 : 內勤就一般上班族,可是郵局奧客很多雜事很多 : 業績壓力不小 : 內勤分數算比較高,不好考,然後面試超正式 : 大部分人都穿正式套裝打領帶 : 外勤可是除了高雄和南部以外其實分數都不高 : 因為要待得了...像某幾個縣市都陣亡很多 : 叫到備取啊、申請請調回鄉的都叫完了 : 還在缺人 : 如果你對自己成績有信心,不想風吹雨淋 : 建議你考內勤 : 如果你不想坐辦公室,可以接受外勤那種工作 : 我當初就是因為有經濟壓力選擇先考好考的 : 考上以後再邊做邊讀書考別的 : 好幾次超冷和下雨,加上掛號多信多差點做不下去 : 做到半夜十二點回家的都有,結果簽到簿還是只能寫五點 : 顆顆 : ----- 來做個簡單的工時估算 首先要知道的是 外勤是「工時制」不是責任制 這講過很多次了,相信大家早就知道 官爺更是知道 但是外勤一直以來,絕多數支局至今都仍然以「責任制」的模式在運作 有聽聞極少數的支局有依據實際上班時間來報加班費 那真的是奇蹟,因為據我所知,連台北高雄都沒有這麼做 能遇上這麼守法長官真的是三生有幸 既然是工時制,前提就知道了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一項規定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請注意條文用字 是不得「超過」,不是"必須"做滿8小時 而且一旦超過8小時,不論超過幾十分鐘甚至超過幾分鐘 就必須給加班費: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704/1150971/ 官爺知道嗎? 知道的,因為郵局自己也有這樣的給加班費規定 勞基法一直都是保障勞工的最低門檻 但這個八小時規定卻被郵局以及無數資方當成"要做滿的工時" 曾有無知的官爺問我那做不到八小時要怎麼辦? 根本沒有任何問題:那本來就符合勞基法 問這種問題是愚蠢 講了那麼多就是要告訴你: 一日工時不能超過八小時,超過了就要給加班費 即使只有超過幾分鐘也是,而且郵局也有這種規定 確定了前提,來算看看外勤工時的分配(以下是我的估算) 進局整理掛號(含區/排掛號以及插入限時郵件):1.5小時 投遞:X(暫且不估) 回局整理掛號以及平信:含招領登打、批退等等,約1小時 排明日投遞的平信:Y(暫且不估) (這些估算的時間是通常會耗掉的大約時間, 當掛號量特別多時,這些作業時間同樣也會拉長很多,並不是固定值) 8-2.5=5.5(小時)=X+Y 問題來了: 各位的X,Y值是多少? 有人在外面投遞就用掉了4~5小時甚至更多 假使投遞了5小時(X=5) 那表示排信只剩半小時可以用(Y=0.5) 用點腦袋想都知道根本不可能 根據我個人經驗以及詢問過一些人的看法 外面投遞了多久,裡面就得花多久的時間來排信 而且通常排信會耗掉更多的時間 也就是說 Y≧X 換言之,如果要符合勞基法 一日在外面的投遞時間,正常而言不應該超過2小時45分 各位不妨算算看 你的X,Y值是多少? 而在局裡區信,排信以及登打掛號整理郵件又花了多少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253.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513488189.A.082.html ※ 編輯: HELLDIVER (112.105.253.37), 12/17/2017 14:29:10

12/20 04:04, 6年前 , 1F
我們股長還說:不能太早走。要把你關在郵局,滿8小時標
12/20 04:04, 1F

12/20 04:04, 6年前 , 2F
準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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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8:37, 6年前 , 3F
要求滿八小時才能走當然也是合於勞基法 那並沒有問題
12/20 18:37, 3F

12/20 18:38, 6年前 , 4F
只是有沒有必要而已 但既然他這麼要求 那麼超過8小時
12/20 18:38, 4F

12/20 18:38, 6年前 , 5F
有遵守勞基法給加班費嗎? 這才是問題所在
12/20 18:38, 5F

12/20 18:41, 6年前 , 6F
以合理合法來講 郵局在規劃區段時 就應該規劃出確實能
12/20 18:41, 6F

12/20 18:41, 6年前 , 7F
在八小時內完成的區段工作量 當然不可能剛好八小時
12/20 18:41, 7F

12/20 18:42, 6年前 , 8F
但重點在於"不能超過"8小時
12/20 18:42, 8F

12/20 18:43, 6年前 , 9F
超過了8小時的上限就是要依法給加班費
12/20 18:4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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