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壽險] 保險問題請益

看板Post作者 (寧寧是我的寶貝)時間8年前 (2017/05/14 16:02),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ssssquall (soup)》之銘言: : 標題: [壽險] 保險問題請益 : 時間: Sat May 13 19:46:25 2017 : : 大家晚安 : 想請教ㄧ下,兄弟姊妹可以互為要被保險人嗎? : 因為哥哥身體不好想以妹妹為被保險人買壽險, : 哥哥未婚也沒有小孩,媽媽年邁, : 所以家裡只有妹妹可以,想請問這樣有辦法辦理嗎? : 謝謝大家!!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33.215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494675993.A.7E9.html : 推 shalu: 應該可以。 05/13 22:26 : 推 saki9: 應該要以哥哥為被保人及要保人,而妹妹為受益人就可以啦~~ 05/14 01:02 : → ssssquall: 謝謝你們回答~~因為哥哥不能成為被保人,但錢是哥哥 05/14 07:49 : → ssssquall: 的,所以想保有契約變動權益才會有這個疑問~~ 05/14 07:49 : 推 walkahead: 應該是以哥哥當要保人跟受益人,妹妹當被保險人吧… 05/14 08:40 : → walkahead: 要保人跟受益人為同一人,未來比較不會有稅賦上的問題 05/14 08:41 : → walkahead: 這情況可以保 沒問題的 05/14 08:42 要被保險人 要有保險利益才能締結保險契約 保險法第 16 條 要保人對於下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有人或許認為兄弟姊妹屬於 第一項規定的家屬 但實務上 這家屬指的是 父母 子女 配偶 除非符合第二項 比如父母雙亡 兄/姊 扶養弟妹 那就有保險利益 文中媽媽年邁沒關係 只要意識清楚 能夠簽名就好 媽媽做要保人 妹妹做被保人 哥哥做受益人 最方便做法是 用媽媽存簿扣款 哥哥自己把錢匯入媽媽帳號即可 : → ssssquall: 感謝回答!!好的!!謝謝!! 05/14 09:18 : 推 axxcc: 似乎不行,案例中年齡姊姊是要保人中年齡弟弟是被保人,在 05/14 15:11 : → axxcc: 上個月被核保人員以無法核保為由退回 05/14 15:11 -- 愛已遠離心已死 清心寡慾了一生 戀已逝去緣消散 形單影隻莫言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17.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494748934.A.729.html

05/14 18:14, , 1F
了解了!!謝謝回答^_^
05/14 18:14, 1F
文章代碼(AID): #1P60y6Sf (Pos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P60y6Sf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