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郵務] 轉址時效消失

看板Post作者時間9年前 (2016/07/30 13:09),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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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ngohejia ()》之銘言: : 不好意思,結果我不小心又看到郵政法一百七十六條 : https://goo.gl/LV1xlm : 「第一項申請掛號函件改投事項,不受第一百七十條有關時間及次數之限制。」 ~~~~~~~~ 那請問 掛號函件改寄事項 是否受時間和次數限制呢? : 真心覺得這種規定真的搞死人,但又只能照做 : 不照做又被客訴 : 只能QQ了 : ------------------------------- : 真他媽有夠討厭這種改投改寄又沒期限的 重點是 1.沒有時間次數的限制,當初寫這點的人很屌... 實務上很多住戶都搬走不知道多久了,還是繼續轉址 轉過去就被退回來,請問退回來之後要怎麼處理?! (1)按規定繼續轉? (2)依原址送,不在開招領? 2.改投改寄另收資費問題 明明有規定,可是很多局都懶得碰這塊 因為基層主管不主張,最後都丟給基層員工去跟住戶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39.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469855373.A.E59.html

07/30 18:16, , 1F
最誇張的是招領單背面還鼓勵住戶轉址!哪個官想出來的
07/30 18:16, 1F

07/30 21:54, , 2F
就覺得地址改編都好幾年了 外地的同仁們連幾張廣告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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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1:54, , 3F
在轉 其實頗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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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0:09, , 4F
招領單後面的真的無言 . 如果需要直接跟寄件人要球寄公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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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0:09, , 5F
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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