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 關於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看板Post作者 (免費讀)時間11年前 (2014/08/31 00:50),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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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專業職二外勤人員 是否適用"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History.aspx?PCode=S0090005 依據第四條 連續住院未滿十四日或未住院而須治療七次以上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聽說內部有一種文件名稱是"XX郵局(處理中心)員工請領因公受傷慰問金查證單" 有專業職二外勤人員申請過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21.18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st/M.1409417406.A.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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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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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沒有"公務人員" 就算是交通部事業單位轉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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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公務員而非公務人員 更別說從業人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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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郵局,只要你看到的文件有出現"公務員"類似的文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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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責任的部分,有你從業的事。福利部分,從業人員你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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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當作沒看到,因為沒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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