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收件人不在家 郵差傳簡訊「不接電話別網購」

看板Post作者 (小章魚)時間14年前 (2011/10/26 00:08),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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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mspost (aming)》之銘言: : 包裹不能開招領,一個中華郵政到底有幾種規定?我們是要投遞5次才可以招領 : ※ 引述《ppaaa (ppaaa)》之銘言: : : 如果都如那位小姐說的那樣 : : 我不覺得那位小姐有錯 : : 也不覺得他哪裡不值得尊重 : : 包裹送過去 不在就算了 : : 電話打了不接也算了 : : 打電話嗆聲是幹嘛 : : 就開招領就好了 傳那簡訊有什麼意思? : : 被投訴剛好而已 這是自找麻煩吧 包裹可以開招領喔!一樣二次不在家~直接開單~ 只是包裹如果逾期被退回時!會再收一次費用~ 所以包裹才不希望被招領然後退回~儘量投出~ 不然回頭收包裹費時~收件人不滿~寄件人不爽~ 郵差被客訴就麻煩了! 至於投五次= =+~萬一延誤了包裹內裝物的時效怎辦? 是投五次直接退回嗎?不然~內裝物過了期~郵局可能要賠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85.229

10/26 04:45, , 1F
運送過程自然變質不用賠吧??
10/26 04:45, 1F

10/26 07:15, , 2F
正常運送程序當然不用~郵政法中有規定^^
10/26 07:15, 2F

10/26 17:42, , 3F
各地作法不同吧 我們這邊 投一次不在 叫做候投 放置候投單
10/26 17:42, 3F

10/26 17:43, , 4F
候投的包裹第二天就不攜帶出去了 要等收件人打來
10/26 17:43, 4F

10/26 17:43, , 5F
或主動打給收件人 經收件人同意 可開去支局招領
10/26 17:43, 5F

10/31 21:32, , 6F
我遇過打了三,四通都說要來領 結果都唬爛我 = ="
10/31 21:32, 6F

11/01 19:04, , 7F
樓上,人家想多聽幾次您的鶯聲燕語不行喔?(誤
11/01 19:04,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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