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回復一篇文章

看板PoliticLaw作者 (神經病)時間14年前 (2010/03/29 09: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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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我在兩岸板發文討論板上的發言規定 : 板主鎖文 說:要到組務板討論 : 我認為在兩岸板討論可以讓更多人發言 : #1BhpD_cZ : ------------------------------------------------------------- : 作者 RIFF (企業戰士) 看板 CrossStrait : 標題 [討論] 廢改'註冊滿六個月才能發言'規定 : 時間 Sun Mar 28 18:46:20 2010 : ─────────────────────────────────────── : 剛剛在組務板發現 有人因為此規定而無法發言的申訴文 : 雖然此事與我無甚關係 : 但是,基於人權的信仰 期望各位板友能奮起廢改這項規定 : 原則上,希望至少能縮短期限,詳細的規定可以再討論 : 這裡是民主國家,希望能讓大家擁有更多人權 1 不滿板主處分或行事才需要用到申訴這個標題,你這個叫板務建議,麻煩搞清楚。 2 板主有權決定板上是否該出現哪些議題。如果板主認為在這邊討論板務會比較好,   小組長沒什麼意見。不過板主也別太常把組務板當板務板,在板眾未失焦或失序前   可以有限制地在板上開放板友進行討論。 3 如果諸位兩岸板的使用者想在這邊討論這議題,麻煩在三天內結束討論。每人最多   回三篇,該討論串文章數總上限為三十。畢竟這是小組組務板,不是單一看板板務   板。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93.126
文章代碼(AID): #1Bi0by1B (Politic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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