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回復一篇文章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我在兩岸板發文討論板上的發言規定
: 板主鎖文 說:要到組務板討論
: 我認為在兩岸板討論可以讓更多人發言
: #1BhpD_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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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RIFF (企業戰士) 看板 CrossStrait
: 標題 [討論] 廢改'註冊滿六個月才能發言'規定
: 時間 Sun Mar 28 18:46:2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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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在組務板發現 有人因為此規定而無法發言的申訴文
: 雖然此事與我無甚關係
: 但是,基於人權的信仰 期望各位板友能奮起廢改這項規定
: 原則上,希望至少能縮短期限,詳細的規定可以再討論
: 這裡是民主國家,希望能讓大家擁有更多人權
1 不滿板主處分或行事才需要用到申訴這個標題,你這個叫板務建議,麻煩搞清楚。
2 板主有權決定板上是否該出現哪些議題。如果板主認為在這邊討論板務會比較好,
小組長沒什麼意見。不過板主也別太常把組務板當板務板,在板眾未失焦或失序前
可以有限制地在板上開放板友進行討論。
3 如果諸位兩岸板的使用者想在這邊討論這議題,麻煩在三天內結束討論。每人最多
回三篇,該討論串文章數總上限為三十。畢竟這是小組組務板,不是單一看板板務
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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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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