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mt板主以板主公告進行恐嚇與要脅

看板PoliticLaw作者 (神經病)時間15年前 (2009/03/19 11: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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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jh (FR是貪生怕死之徒)》之銘言: : 文章號: #19m3-QVg : 其措辭惡劣 充滿情緒 : 有假以板主之位 恣意的以公器為私用 : 特別是文中末段 : 不以一事論一事之獨立審視之態度 : 還要拿過往之事 他板之事 在kmt板上公然討論並做為要脅和恐嚇之用 : 這跟kmt板規不得討論他板事務豈不有嚴重違反kmt板規之實 : 此一不懂克制己行又妄用公器請帶頭違反板規之板主 : 實在有要被檢討之處 : 否則望看申訴之文多有kmt板主fenor之名 : 可謂情執法立場與手法 是多有爭議之處 : 不然為何縱觀近日 多是有其檢舉之訴 : 望請板主定奪 1.板主只是告訴你:如果你不照規則申訴,他要依組規(註1)將你提報為不受歡迎名單 我在該篇公告裡看不到所謂的"充滿情緒" 2.關於公告提及過往及外板的事情 a.我不知道閣下那篇"謾罵信件"是在何時因何事寄出 如果與KMT板有關,板主當然可以告訴你繼續糾纏就將此事合併處理 b.所謂的外板...板主指的似乎就是閣下用來申訴的本板 在板主所要援引的不受歡迎使用者條款裡(註2),板主必須列舉使用者的糾纏記錄 所以他在申請前先告訴你:如果你繼續糾纏,他要依組規將那些事都列舉出來 為阻止閣下的"糾纏"(註3),板主在警告時告訴你他將會用哪些事當成證據,這並無不妥 3.措辭惡劣部分不成立,公器私用部分不成立(他當時在執行職務,並非與你討論政治話題) 除此之外,F板主在正式向我申請處分你之前對你的警告不能被認為恐嚇與要脅 此申訴不需我做進一步處置,此事就此終結,如果你不接受,請向群組長申訴 4.並非哪個板主被人申訴比較多次就代表他的問題比較大 --- 註1:組規部分是板主解讀錯誤 註2:板主只是誤以為貼在KMT板的申訴也可以被認定為找碴式申訴 但告知部分並沒做錯什麼(他其實也無須告知) 註3.至於你的檢舉算不算糾纏或找碴,這是你發起的另一個申訴 我會在看完那些申訴相關文章後再作處理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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