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政黑板水桶

看板PoliticLaw作者 (請叫我新一代溼令)時間16年前 (2008/06/30 03:3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 (看更多)
以下為判決文 ======================================== 受文者 cobrasgo 主文   cobrasgo人身攻擊板友,處水桶十日。 事實及理由 一、查C君於本板「 #18Pz1clc」一文中,以推文「白痴看不懂我的文章我完   全可以理解哦,啾咪~」對des1267(下簡稱D君),為人身攻擊,經被害   人D君提出檢舉,依板規第四章第2條受理之。 二、就原文章觀之,D君於該文頭推謂「投資還不是都丟大陸 你在講啥」,   表示其不解緣文作者C君文意,其後C君即推文回曰「白痴看不懂我的文   章我完全可以理解哦,啾咪~ 」,顯針對D君所言,而喻D君為白癡,符   合板規第三章第3條針對性之要件。 三、於本板貶人為白癡,應依板規第三章第1條處水桶,今日已有判例兩則可   供參考(#18Pysgxz#18PzL2OQ),不再贅述。今查無前科,乃從輕酌科   水桶十日,請勿再犯。 =========================================== 第一條是受理申訴,這個ok 第二條是判決主要理由 不過這個理由根本搞錯時間點 D君的推文在前,我的文章在後 所以第二條完全不成立 第三條乃基於第二條,第二條不成立第三條亦不成立 請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89.64
文章代碼(AID): #18P-HY6C (PoliticLaw)
文章代碼(AID): #18P-HY6C (Politic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