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要求oodh下臺

看板PoliticLaw作者 (oodh)時間16年前 (2007/12/09 11: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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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PP 看板]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DPP 標題: Re: 要求oodh下臺 時間: Sun Dec 9 01:39:51 2007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標題: Re: 要求oodh下臺 : 時間: Sun Dec 9 00:59:42 2007 : : ※ 引述《ijofi (毘)》之銘言: : :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 : -- : 烏雲連夜幕轉紅 夜幕轉紅漫天東 紅漫天東有客來 東有客來人情濃 : : 來人情濃酒千杯 濃酒千杯盡思愁 杯盡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 ~ 《客來》。不返 2000.11.03 : 不返詩集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02.132.156.224 : 推 denispeter:反正你就不要理瘋狗,白白退讓並非智舉 61.59.17.55 12/09 01:00 : 推 cwku:請問人身攻擊很好玩嗎 高知識份子 68.126.194.147 12/09 01:02 : 推 sasiburi:我覺得你自己倒是可以馬上辦 59.105.28.219 12/09 01:03 : → sasiburi:下台未必不是好事XD 59.105.28.219 12/09 01:03 : 推 mathbug:版主要不要要求一樓說的"瘋X"是否影涉.. 123.195.42.59 12/09 01:09 : 推 mathbug:回答〝不〞才可以還版友清白啊 123.195.42.59 12/09 01:14 不,我不會問他 我會直接判定它攻擊 非特定非政治人物 3-2-4 因為黨工是 判例提過 依 1-3判的 1-3 是禁言一個月 比 3-2-4嚴很多 所以才有可能給當事人解釋 但,下次例行公告裡 不會處份上面 d大的發言 本來我是打算處份的 但今天這麼亂 有人有把握 你沒機會在今天的文裡被檢舉或處份嗎? 我回 「dpp怎麼這麼藍」 時說了 我把它算作「板務相關討論」 其間發文不處份 「oodh下台」那篇 我也打算這麼作 讓大家該講的話講完 鎖文 不處份違規 我這篇文發出去後半小時內 (2:00) 就會鎖文 連 「dpp...」的每一篇都會鎖 大家把握時間吧 至於現在不在板上的 就sorry啦 附帶一提 回應被鎖的文章 板主可以直接再鎖 該投訴的已在小組組務板投訴 而 不信任案也確定會在兩週後(我不知道他們投多久 不過大概是兩週吧)開辦 相關的討論就可以停下了 哦,不過 1-1 站務 1-2 小組規範 及 1-3 嚴重人身攻擊(黨工) 及 1-4 放毒、鬧板 ... 還是禁的 請有限度發洩 -- oodh 進入守備狀態 接著覆蓋一張蠶絲被 結束這回合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56.224 ※ 編輯: oodh 來自: 202.132.156.224 (12/09 01:40) ※ 編輯: oodh 來自: 202.132.156.224 (12/09 01:42)

12/09 01:43,
本人絕對捍衛所有的言論自由 <-- 麻煩拿掉
12/09 01:43

12/09 01:44,
做不到就不要害人〝以為〞OK
12/09 01:44

12/09 01:52,
自由在制度中 以不侵害他人權益為原則
12/09 01:52

12/09 01:53,
所以 我並沒有「沒捍衛到所有的言論自由」
12/09 01:53

12/09 01:53,
就條 憲法保障你的人身自由 但你殺人還是有罪
12/09 01:53

12/09 01:54,
而憲法也不必拿掉那條一樣
12/09 01:54

12/09 01:54,
這個板上罵政黨的 發表立場特殊的觀點的
12/09 01:54

12/09 01:55,
都不會有事 攻擊板友被檢舉才記點 不主動抓
12/09 01:55

12/09 01:56,
攻擊支持者才記點 罵人黨工才禁言 很捍衛了
12/09 01:56

12/09 01:57,
如果你隨便抓到一句嗆一嗆 我會反駁不了
12/09 01:57

12/09 01:57,
那我不是輸給許多政治人物 還拿什麼評論人家
12/09 01:57

12/09 01:58,
消推
12/09 01:58

12/09 02:08,
以上討論串(d..藍 和 o..台)全收錄於精華區
12/09 02:08

12/09 02:08,
7.板務 - 5爭議文章 或 (7-)10 to板文 區
12/09 02:08

12/09 02:09,
以「d..藍篇 + o..台篇」為名之資料夾
12/09 02:09
-- 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掐倒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2.156.224
文章代碼(AID): #17MsMdaw (Politic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