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rozenblue 版主無理由浸 zbali 水桶 …

看板PoliticLaw作者 (連署)時間18年前 (2006/07/03 08: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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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如此裁決,還有許多疑點尚未澄清,是不是可以進一步說明呢 ? 1. 不公平 同樣的行為,版主可貼,網友不能貼。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 要刪就都刪,不刪就該都不刪,該版主文章還在。 版規之前,人人平等,版主例外嗎 ? 2. 扁版上不能討論版務嗎 ? 就法律觀點研判,該版主執法依據有問題, 就網友觀點,提出討論,卻一再遭到刪除, 扁版上不能討論版務嗎 ? 假如真的這樣,就公告置底, 以免網友一再觸網。 3. 依慣例版主刪文不需要理由,可以成為胡亂大量刪文的理由嗎 ? 少數文章,版主刪文不需要理由,可以被接受, 然大量的刪文,並置網友合理的討論於不顧, 是不是流於濫權呢 ? ※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zbali (連署)》之銘言: : : 無視於公告之發文注意事項 : :  本人一向很注意公告的發文注意事項 : : 自認沒有違規 : : 該文章討論版主無理刪文舉動,也自認無違規。 : :     該版主卻一律刪除, : : 既已遭無理刪除,就不是張貼重複文章, : : 何來鬧版之說呢 ? : : 我倒懷疑版主鬧版。 : ^^^^^^^^^^^^^^^^^^^^^^^^^^^^^^^^ 當板主扣網友"鬧版"的帽子,浸水桶時, 無理由的胡亂刪文,讓整個版面變的很亂, 這是不是看起來有"鬧版"的嫌疑的味道呢? 以上只是善盡網友的職責,給與提醒 ? : 刪文是否合理非由閣下認定 對這方面沒有認定,只是對此部份有問題,才會發文在板上討論。 : 既然已被刪除就代表"一般情形"下此文章被認定為不適合出現 版主認定不適合出現,就該給個正當的理由吧,而不是一再的刪文。 : 您要繼續重貼,請自行承擔板主處置之後果 換句話,扁版連版務的討論也不能貼嗎 ? 這版主做什麼,說什麼就得算什麼嗎 ? : 此外雖然您尚未通過試閱,但已具有部分板主之身分,煩請注意自身言行 小的一向謹言慎行,依法論法,依理論裡,實事求是,莫作調人, 這跟具不具有部分板主之身分,應該毫無關係。 更不會為了要通過試閱,就噤若寒蟬。 : 這裡不要求每位使用者跟板主們在彼此理論時要多溫良恭儉讓 : 出現板務紛爭時情緒要多平靜也是不可能的事 : 但依然要請各位多多自制 : 更何況組務會對板主(以及其分身)在針對其他友板的發言及用語上特別要求 : 麻煩以後請多多注意 : --- 相信扁版每位板主跟許多人都已經知道,個人更不迴避或否認。 分身在本站並不違法,要記錄應該記錄是否有不法的事項行為才對 : 貼出下面的查詢紀錄也只是為組務的話做佐證 : 《ID暱稱》zmcse(bon ami) 《經濟狀況》清寒 : 《上次上站》07/02/2006 20:44:09 Sun 《上次故鄉》59.115.131.162 : 《ID暱稱》zbali(連署) 《經濟狀況》普通 : 《上次上站》07/02/2006 20:33:36 Sun 《上次故鄉》59.115.131.162 ※ 編輯: zbali 來自: 61.230.49.191 (07/0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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