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麻煩版主不要任意刪文好嗎 ? . …
※ 引述《zbali (連署)》之銘言:
: 麻煩版主不要任意刪文好嗎 ?
: 請多讀一些著作權的法律文章,
: 其是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範圍的第四十四條到六十五條。
: 關於「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
: 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
: 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這一段,所指的是全文的「轉載」、「公開播送」
: 、「公開傳輸」,而不是部分摘錄的「合理使用」。
不是叫你去看網路城邦的著作權規定嗎?你看了沒有?
http://city.udn.com/v1/united/doc/policy.jsp
‧ 著作權聲明
‧ 本服務為聯合線上所屬網站,本服務中由聯合線上自行製作或經合法授權而
公開傳輸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報導、照片、影像、插圖、錄音、影音
、檔案、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素材,均受到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及國際著
作權法律的保障。
‧ 本服務的內容或服務僅供個人、非商業用途之使用,未經內容著作權人之授
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你舉的條文裡面的後半段『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
此限。』跟網路城邦的規定互相呼應,都已經講清楚未經著作權人的同意不得
轉載,你還在主張部份摘錄是 fair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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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各一兩。扇子斗方五錢。
凡送禮物食物,總不如白銀為妙。公之所送,未必弟之所好也。
送現銀則中心喜樂,書畫皆佳。禮物既屬糾纏,賒欠尤為賴帳。
年老神倦,不能陪諸君子作無益語言也。』
---- 鄭板橋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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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0.5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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