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提 [罷免申請] 罷免扁版版主 ittt

看板PoliticLaw作者 (bali)時間18年前 (2006/04/12 10: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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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暱稱》zbali(bali) 《經濟狀況》普通 ($6827) 《上站次數》226次 《文章篇數》201篇 (優:0/劣:0) 《目前動態》查詢 zbali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4/12/2006 10:08:36 Wed 《上次故鄉》210.85.148.18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休閒聊天】 批踢踢實業坊 理由: 1. 違反誠信原則 2. 不公正. 3. 沒有擔當. 4. 濫權瀆職. 1. 違反誠信原則 單這一項就要被罷免。 這最基本的都無法做到,怎麼適任呢 ? : : 試問 對另外一位推文的檢舉文又在哪裡呢 ?? : 我有直接看到的 我會處理 所謂的處理 是指什麼呢 ? 同樣的公告推文 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個是浸水桶 另外一個則是幫忙"湮滅推文證據" 嚴重觸犯了, 1.不能公正行使版主職權,2.板上公然說謊 2. 不公正. 針對特定版友,對明顯事實,不斷要求補充證據。 眾人皆賠 唯我扁嫂獨賺 ----這明顯事實吧 ! 這找到證據證明後,卻又需要再找內線交易的證據。 拜託我說的扁嫂,這也可以牽拖到他媽媽去。 : ......................... : 該文中 所有舉出之夫人好幾個都因為股票而賺錢 : 所以你的意思是所有人都有內線? : 我媽這幾年也賺了不少 所以我媽也有內線? : 你只提出扁嫂因為股票而賺錢 : 沒有對是否有內線的證據提出舉證 : 請繼續補充證據 這誰說有了內線了嗎 ?? 這妳媽的事就該問你媽去吧 ! 3. 沒有擔當. 敢叫網友補證據,卻不敢替網友出頭。 依照這位板主的命令補證據,卻遭受被退成五篇劣文的處置。 這位板主卻坐視不管。補的越多,劣文越多。 4. 濫權瀆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48.18 ※ 編輯: zbali 來自: 210.85.148.18 (04/12 10:10)
文章代碼(AID): #14F5-jz- (Politic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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