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通識課注意事項
※ 引述《cutejenny (該做的事情很多N )》之銘言:
: : 3.通識教育課程若屬系(所)經常開授之專業課程(領域代號後加有「*」者,亦即課程
: : 時間表備註欄有註明「可充抵通識2學分」),其學分採計方式如下:
: : (1)若超過2學分,每門課僅採計2學分。
: : (2)如與學生原系指定必修或選修之學科相同者,不採計。
: 想請問助教姊姊 我想確定我當初修的通識是否可以拿來當選修
: 若課名相同 那每年的課號都會是一樣的嗎?
: 有沒有可能他現在是有*的 但當初我修的時候沒有?
: 要怎麼要查到那年我修的時候他的課號呢?
: 另外 這種類型課程的相抵學分 有限制可以抵幾學分嗎?
: 謝謝!!
星號課程為經常開授的專業課程
可當選修也當作通識 其限制如上所述
而且 若該門課是學年課(上+下)
則必須上下皆修及格才可當作通識學分(←學校的通識課程實施辦法)
其餘請洽共同教育委員會 http://ccms.ntu.edu.tw/~cge/index1.htm
(02)33662544,3366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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