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通識
第8點沒有*號的通識課程超修部分一律不計入畢業學分,
有*號的通識課程則為:
1.90學年度(含)以前選修者,除文、管、社科、法律等學院與心理系、數學系以及
經系辦同意計入選修學分之課程以外,概不計入畢業學分。
2.91學年度(含)以後選修者,可計入選修學分。
請問助教姐姐 所謂的超修部分通識 可以是社會學領域的嗎?
也就是說 我可以選 "G2*:社會科學領域" 的通識當做我的選修學分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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