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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構想] 土地折舊(政府分期回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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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b5137d (eb5137b)時間9年前 (2016/10/10 13: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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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史提格里茲(Joseph Stiglitz)的「亨利喬治定理」,. 公共財的投資支出,最終將轉化成地租,. 且總體地租的增額會至少和公共投資的成本一樣多。. https://en.wikipedia.org/wiki/Henry_George_theorem. 因此,回收地租是支撐公共開銷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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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3→)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ondark92 (明星黯月)時間9年前 (2016/09/03 08:15),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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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手段: 允許以折舊代替地價(持有)稅. 每塊土地所有權從100%開始,政府每年回收2.5%所有權,. 但所有權人得以公告地價2.5%買回該年回收的所有權(地價稅). 目的:. 1.避免社會資金全部集中到自然零折舊的土地市場,造成地價無限膨脹. 2.利用地價稅與所有權折舊並存使公告地價貼近土地真實
(還有281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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