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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政策] 罪刑相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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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個例子好了. 在某些伊斯蘭國家, 偷竊被認為是很嚴重的罪刑, 但假若能證明是因為經濟因素( 活不下去不得以偷竊) 那就會減刑甚至是無罪, 在法國, 偷竊被認為是小事只要把東西放回去就好了( 他們比較偏向決定論的看法) 至於台灣, 偷竊是嚴重的道德問題, 但法律卻是小罪這是空間的不同所以對於罪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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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責原則乃謂唯有確認行為人係刑法上可責難,而具有罪責之時,始足以引致國家刑罰權的行使,而得對於行為人科處刑罰。從這一刑法原則,而可衍生下列兩點涵義:. 1、罪責是刑罰的前提要件:刑罰係以罪責為前提要件,具有罪責的行為,始屬可罰行為,面得科處刑罰。亦即行為人若不具罪責者,則不受刑罰的制裁,故罪責可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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