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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政策] 討論大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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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治的關鍵在於三者. 政府 要有推廣之心 宣傳之力 制定相關制度已協助學術自主及學生自治. 學校 輔導為重,以正確的觀念去輔,用自治的出發去導,用適當的人去做. 學生會 要抱持參與和學習的態度,培養學生能夠先了解而後理性思辨的態度. 這需要有四個與學生相關的力量,即是權益、生活、平台、活動.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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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委員會,膳時委員會,住宿生協會等等...都需要學生派人十分之一的人參與. 學生會就類似一個虛擬的政治組織. 但在校內的實權多大是由學校給的. 以聖約翰科技大學(好像是吧)學生議會專門審理各社團和各系費的申請經費. 並監督學生會運作. 台大則是每學期選一半議員,任期一年交接比較好交接,讓新生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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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y.gov.tw/ly/02_information/0204_law/0204_law.jsp?ItemNO=02040100. 大 學 法. 中華民國94年12月13日. 立法院第6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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