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對遊民收休息費或是夜宿費??
※ 引述《iivvine (我是小蜜)》之銘言:
: 因為遊民也是有家庭的...只是不想回家而已..
大多游民已經脫離家庭或根本破碎.
: 他寧願去睡車站...睡公園...睡街道...
: 因為以上的場所是公共場所...所以不收費...
: 那反過來想...可不可以收費哩??
商業法則,收費要付出服務,誰來服務?
出錢的人會變大尾,對管理人擺出客戶臉.
公家機關才不會淌這混水.
: 車站是台鐵的...公園和街道是縣市政府的...
: 如果比照附近的旅館行情去收費..
: 遊民的家人幫忙繳費的如果繳到受不了了就把遊民帶回家也說不定...
錢是誰出? 有家人付費的話,他何至此一地步?
: 因為只有回到家去休息或是睡覺才是真正不用錢的....
大多數遊民都有性格或心理疾病.
其中以行為退化為多. 因為退化或傷害性的退化,他們早就失去競爭力
,給他找工作,不久他就失業了.
這種人其實在家裡的更多. 因為有個家,或自己的房子,或有人代付租金
, 他不會流落街頭. 但是,一樣的退化性格,每天跑到超商裡霸桌子廁所
,一杯飲料坐幾個鐘頭,或跟鄰居(也是老人)對談,其內容無新意,多為抱怨
人生不幸,幹,想當年怎樣...
坐到最後趴桌酣睡. 超商店員無可奈何,要作社會公益.
還好,他們總會回家去,這是台灣的好處.
買房子很重要,有一間破屋子,你萬一也失能的話,你不必露宿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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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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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3:2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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