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構想] 對遊民收休息費或是夜宿費??

看板Policy作者 (saram)時間4年前 (2019/08/17 22:5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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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ivvine (我是小蜜)》之銘言: : 因為遊民也是有家庭的...只是不想回家而已.. 大多游民已經脫離家庭或根本破碎. : 他寧願去睡車站...睡公園...睡街道... : 因為以上的場所是公共場所...所以不收費... : 那反過來想...可不可以收費哩?? 商業法則,收費要付出服務,誰來服務? 出錢的人會變大尾,對管理人擺出客戶臉. 公家機關才不會淌這混水. : 車站是台鐵的...公園和街道是縣市政府的... : 如果比照附近的旅館行情去收費.. : 遊民的家人幫忙繳費的如果繳到受不了了就把遊民帶回家也說不定... 錢是誰出? 有家人付費的話,他何至此一地步? : 因為只有回到家去休息或是睡覺才是真正不用錢的.... 大多數遊民都有性格或心理疾病. 其中以行為退化為多. 因為退化或傷害性的退化,他們早就失去競爭力 ,給他找工作,不久他就失業了. 這種人其實在家裡的更多. 因為有個家,或自己的房子,或有人代付租金 , 他不會流落街頭. 但是,一樣的退化性格,每天跑到超商裡霸桌子廁所 ,一杯飲料坐幾個鐘頭,或跟鄰居(也是老人)對談,其內容無新意,多為抱怨 人生不幸,幹,想當年怎樣... 坐到最後趴桌酣睡. 超商店員無可奈何,要作社會公益. 還好,他們總會回家去,這是台灣的好處. 買房子很重要,有一間破屋子,你萬一也失能的話,你不必露宿公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94.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licy/M.1566053528.A.61D.html

11/15 23:24, 4年前 , 1F
這樣好嗎
11/15 23:2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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