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想] 從科技業發展歷程,看「蔬果」產銷困境
(FB 網誌版: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446594162025059 )
你沒有看錯,我寫的是「蔬果」,不是蘋果……。
昨天在TVBS上,看到介紹八德產銷班的專題;
在快結束的時候,產銷班老闆說到他們因為率先接受輔導採用「網室栽培」
有一陣子,只要風災雨災,全台都要靠他們出貨 (因為網室受災較小)。
但後來,
越來越多人成立產銷班、用網室,競爭越來越多、也就越來越難賺。
我那時候心裡在想:「這不就和高科技業代工一樣嗎?」
台灣很多科技工廠,努力搶下國外品牌企業的訂單,為的不一定是那張單的利潤;
而是背後的技術經驗,有時候是直接技轉授權、或協力研發,就像「練功升等」一樣;
有時候至少是一筆資金能支撐製程升級,也就是「買裝備」。
在搶到訂單、製程升級的時候,當然是很高興;
但過沒多久,一轉頭「同業全都升級了」,就又陷在紅海裡面。
政府就像國際大品牌業者一樣,政府是大買主、也是能砸大錢搞研發的人。
品牌業者想的就是獲利、壓低成本、減少供貨風險;
所以不會有什麼革命情感,必要的時候就扶植其他家、帶來價格競爭。
政府也一樣,菜源穩定、菜價穩定便宜,對政府來說是再好不過的事。
雖然說讓農民賺錢也是農委會的要務,但你是農民、人家也是。
如果有新技術,一個地方施行成功,當然是四處技轉複製。
有了這層發現,我在想,
激烈競爭發展多年的高科技業,有什麼值得農民、產銷班們取經的地方呢?
我想到了以下五點建議:
(一) 業外研發產值「業內化」
我要講的「擴大產值」,
絕對不是「擴大農作規模、改良農法&品種、拓展市場」這種促產ABC的事。
產業轉型最基本的難題,就是「錢」;
因為不論管理技術、行銷手法、研發投資,全都要花錢
我所謂「業外產值 業內化」,簡單來說,就是垂直整合。
台灣過去推動了一波「產銷合作社」的改革,
雖然能避免所謂「盤商剝削」,但農民卻也因此承擔資金成本和風險;
還有通路行銷的專業也待累積。
如果你和我一樣,向來對於盤商「大賺」黑心錢的說法,將信將疑的話;
那這樣的產銷改革,並不會直接讓農民得救。
但 垂直整合的優點在於綜效和規模,
像三星可以在記憶體上折價,來搶蘋果的邏輯晶片訂單一樣;
規模一大,成本、利潤、風險,可以互相流通分攤,管理行銷策略上更為靈活
投注在轉型的設備和研發資金也較多
甚至向銀行藉錢利息都比較低。
既然行銷端的垂直整合已經有了進展;我這裡要提的是
「將研發功能、災變風險攤提移入產銷班成本」
政府現在每年在農委會底下的研究、管理協助經費有兩百多億,
加上經濟部各單位、教育部研究機構,應該有三百億以上。 但這些都是「業外」的
-- 這三百億既不是農民的成本,也不算入產值,
農民也管不著;就只是農產業以外的「德政」。
舉例來說,如果政府統計一下,發現每年、每顆鳳梨花費3塊台幣的研究經費;
如果能改讓業者自行研發,同樣投入全台每顆3塊錢
(單一產銷班、農企 沒這麼大的產量,
但他們研發出來技轉給其他農民同樣可以收取權利金
由農委會提供中介平台,以
「至少確保,每年全台仍有 平均每顆3塊的研究投入」為目標)
到時候,這三塊就轉嫁到 一棵(產地價15、運銷價25)零售價格35 的鳳梨上,變38塊
那菜價會變貴嗎? 不會,
因為政府沒打算省下原本的研究經費
原本一顆3塊的研究經費,在零售端對「新品種」直接補貼。
最後一顆鳳梨還是35元,農民多花了3塊研究、又全數拿了補貼回來。
唯一不同的是
1. 農業產銷的產值,從原本的每顆25,變成了28
2. 農民得以近距離了解、參與農產品研究;同時也名目上投資了每顆3塊的研究經費。
可以規劃一個期程,把現有約 300 億的經費中,
扣除「現實面上,絕對必需由特定機關執行的大型研究案」
-- 比如說基因生技研發之後;
其餘的預算開放民間農企、產銷班來認領。
a. 初期只是「轉移」,政府負責把案件、人力、設備(有需要的話)移到該企業;
等於是就近 + 財務調整而已。
研發案評選、人事和管理還是可以由原機構協助。
五年左右的中期則逐步建立各研究機構的在地化,
同時輔導業者取得研發管理的know-how;
原機構可以僅提供同儕審查、學術倫理稽核 和政府研究資源借調的協助就好。
十年以上的長期目標是研究機構的在地化、私人化,
甚至政府從「主要出資者」漸漸變成「獎助者」
b. 同時鼓勵農企業、產銷班合併;可以用累積級距的方式
假若現在一年在「鳳梨」這個品項上,
有3億可轉移的研發配額、給一億顆的鳳梨(一顆三塊);
產銷班要是能達到180萬顆的產值,就可以申請 600萬元 的研究計劃轉移;
要是有400萬顆,可以申請 1500萬元的;
要是有2000萬顆的規模,可以申請9000萬元的研究案轉移,
每季一審、大者優先、分完為止。
因為一定不可能全台鳳梨農戶都參與產銷班、都有報提爭取研究轉移;
所以多的部份拿來當獎勵;要是真的參與熱烈,那也算成功;
c. 還可以另外提出「有自行投資者優先(或額外補助)」,
像促產條例那樣,來把餅再作大。
d. 因為研發不一定要貼近所有轉移者的農地,
所以可以接受跨區域的產銷班形成研發同盟。
同時也鼓勵青年成立農企收攏產值、提出申請,成為私人的「研發中心」
或是學術研究單位直接向下與農戶協議。
但這個部份還要立法詳細規定,以免像股東同意書收購這樣,變得名存實亡
-- 制度設計的原理,最終是要研究行為進入農產業;
所以就算是研發中心,也一定要確實地有和生產者合作、成本和益利合理分配;
而不只是取得代理書狀而已。
e. 當然實際運作還要視
各項現有研究案的規模、對各業者的實用度、對業者的可親性 而定。
在一開始,可能要向產銷班、農企,和各研究機構 舉辦說明會。
初期想必也有必要由政府在平台中主動介入媒合、認領申請轉移。
f. 由於台灣加入WTO,對農產品的補貼容易被國外抗議;
所以首先,我建議先從「蔬果類」下手,
我不是這國貿法規的專定,但如果能設計出技術性的補貼機制是最好的。
不然的話,估算補貼配額後,不分海內外一律補貼;
但因為青菜不容易進口、水果則多是台灣本土的市場大,
所以大致上補貼金額還是會流到本土農民手上。
這樣做,無非是要讓 「農業研發」成功地進入「農產業」,
不只是為了名目上產值的擴大;
而是要藉以提高農民的研發意識、研究專業,
增加農民們提高品質與單價的主動性;
同時,較具規模經濟,
也對上下流更有議價能力、和垂直策略合作的能力。
(二) 業外「風險」產值業內化
上面 a ~ f 六點是為「研發轉移」設計的。
我前面還有提到一點是「災變風險轉移」
也就是以後政府在天災後,不要再直接撒錢救農了;
而是改為「開辦農產保險」
輔導農戶們,依科學經算、按產值規模,投保農產險。
開辦「農產保險」的聲音,很久以前就有農業團體提出過了;
但是他們大多以「提高成本、提高售價」的角度來思考
-- 然而菜價的提供並非政府所想看到的。
所以我的想法和第一段雷同,
我建議政府開辦「農產保險」、輔導(甚至強制) 農戶納保;
然後同樣,轉頭在零售端予以補貼。
如果以
「對全球一年有受兩個颱風(含)以上的農產區產品,作保險補貼」
這樣有違WTO嗎? 不知道,再研究 ^^
擴大產值,同時讓農民具有更多的商業知識
這些都是成本、都是投資、都會獲利;
而不是只以一種「我就認真的種」、「其他政府要負責」的態度。
因為這種「種田人不懂這些」的態度,和它背後的現有體系,
正是抑制農業轉型的潛在阻力;
而如果農產的毛利和其風險、和所需投入的研發成本無法掛勾
就很難對通路議價。
-------------
本來還有三點的,不過這段寫得長了;先歇一下、多想一想,下回再寫。
大家看完有什麼建議、指教的,也請提供回應;
可以彼此激盪一下,說不定又有什麼新想法。
--
男人做事八分靠決斷,
決斷後的事都是見招拆招的
by 翔太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0.207.215
※ 編輯: oodh 來自: 42.70.207.215 (06/2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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