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想] 從科技業發展歷程,看「蔬果」產銷困境

看板Policy作者 (oodh)時間12年前 (2012/06/29 15:13), 編輯推噓6(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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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 網誌版: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446594162025059 ) 你沒有看錯,我寫的是「蔬果」,不是蘋果……。 昨天在TVBS上,看到介紹八德產銷班的專題; 在快結束的時候,產銷班老闆說到他們因為率先接受輔導採用「網室栽培」 有一陣子,只要風災雨災,全台都要靠他們出貨 (因為網室受災較小)。 但後來, 越來越多人成立產銷班、用網室,競爭越來越多、也就越來越難賺。 我那時候心裡在想:「這不就和高科技業代工一樣嗎?」 台灣很多科技工廠,努力搶下國外品牌企業的訂單,為的不一定是那張單的利潤; 而是背後的技術經驗,有時候是直接技轉授權、或協力研發,就像「練功升等」一樣; 有時候至少是一筆資金能支撐製程升級,也就是「買裝備」。 在搶到訂單、製程升級的時候,當然是很高興; 但過沒多久,一轉頭「同業全都升級了」,就又陷在紅海裡面。 政府就像國際大品牌業者一樣,政府是大買主、也是能砸大錢搞研發的人。 品牌業者想的就是獲利、壓低成本、減少供貨風險; 所以不會有什麼革命情感,必要的時候就扶植其他家、帶來價格競爭。 政府也一樣,菜源穩定、菜價穩定便宜,對政府來說是再好不過的事。 雖然說讓農民賺錢也是農委會的要務,但你是農民、人家也是。 如果有新技術,一個地方施行成功,當然是四處技轉複製。 有了這層發現,我在想, 激烈競爭發展多年的高科技業,有什麼值得農民、產銷班們取經的地方呢? 我想到了以下五點建議: (一) 業外研發產值「業內化」 我要講的「擴大產值」, 絕對不是「擴大農作規模、改良農法&品種、拓展市場」這種促產ABC的事。 產業轉型最基本的難題,就是「錢」; 因為不論管理技術、行銷手法、研發投資,全都要花錢 我所謂「業外產值 業內化」,簡單來說,就是垂直整合。 台灣過去推動了一波「產銷合作社」的改革, 雖然能避免所謂「盤商剝削」,但農民卻也因此承擔資金成本和風險; 還有通路行銷的專業也待累積。 如果你和我一樣,向來對於盤商「大賺」黑心錢的說法,將信將疑的話; 那這樣的產銷改革,並不會直接讓農民得救。 但 垂直整合的優點在於綜效和規模, 像三星可以在記憶體上折價,來搶蘋果的邏輯晶片訂單一樣; 規模一大,成本、利潤、風險,可以互相流通分攤,管理行銷策略上更為靈活 投注在轉型的設備和研發資金也較多 甚至向銀行藉錢利息都比較低。 既然行銷端的垂直整合已經有了進展;我這裡要提的是 「將研發功能、災變風險攤提移入產銷班成本」 政府現在每年在農委會底下的研究、管理協助經費有兩百多億, 加上經濟部各單位、教育部研究機構,應該有三百億以上。 但這些都是「業外」的 -- 這三百億既不是農民的成本,也不算入產值, 農民也管不著;就只是農產業以外的「德政」。 舉例來說,如果政府統計一下,發現每年、每顆鳳梨花費3塊台幣的研究經費; 如果能改讓業者自行研發,同樣投入全台每顆3塊錢 (單一產銷班、農企 沒這麼大的產量, 但他們研發出來技轉給其他農民同樣可以收取權利金 由農委會提供中介平台,以 「至少確保,每年全台仍有 平均每顆3塊的研究投入」為目標) 到時候,這三塊就轉嫁到 一棵(產地價15、運銷價25)零售價格35 的鳳梨上,變38塊 那菜價會變貴嗎? 不會, 因為政府沒打算省下原本的研究經費 原本一顆3塊的研究經費,在零售端對「新品種」直接補貼。 最後一顆鳳梨還是35元,農民多花了3塊研究、又全數拿了補貼回來。 唯一不同的是 1. 農業產銷的產值,從原本的每顆25,變成了28 2. 農民得以近距離了解、參與農產品研究;同時也名目上投資了每顆3塊的研究經費。 可以規劃一個期程,把現有約 300 億的經費中, 扣除「現實面上,絕對必需由特定機關執行的大型研究案」 -- 比如說基因生技研發之後; 其餘的預算開放民間農企、產銷班來認領。 a. 初期只是「轉移」,政府負責把案件、人力、設備(有需要的話)移到該企業; 等於是就近 + 財務調整而已。 研發案評選、人事和管理還是可以由原機構協助。 五年左右的中期則逐步建立各研究機構的在地化, 同時輔導業者取得研發管理的know-how; 原機構可以僅提供同儕審查、學術倫理稽核 和政府研究資源借調的協助就好。 十年以上的長期目標是研究機構的在地化、私人化, 甚至政府從「主要出資者」漸漸變成「獎助者」 b. 同時鼓勵農企業、產銷班合併;可以用累積級距的方式 假若現在一年在「鳳梨」這個品項上, 有3億可轉移的研發配額、給一億顆的鳳梨(一顆三塊); 產銷班要是能達到180萬顆的產值,就可以申請 600萬元 的研究計劃轉移; 要是有400萬顆,可以申請 1500萬元的; 要是有2000萬顆的規模,可以申請9000萬元的研究案轉移, 每季一審、大者優先、分完為止。 因為一定不可能全台鳳梨農戶都參與產銷班、都有報提爭取研究轉移; 所以多的部份拿來當獎勵;要是真的參與熱烈,那也算成功; c. 還可以另外提出「有自行投資者優先(或額外補助)」, 像促產條例那樣,來把餅再作大。 d. 因為研發不一定要貼近所有轉移者的農地, 所以可以接受跨區域的產銷班形成研發同盟。 同時也鼓勵青年成立農企收攏產值、提出申請,成為私人的「研發中心」 或是學術研究單位直接向下與農戶協議。 但這個部份還要立法詳細規定,以免像股東同意書收購這樣,變得名存實亡 -- 制度設計的原理,最終是要研究行為進入農產業; 所以就算是研發中心,也一定要確實地有和生產者合作、成本和益利合理分配; 而不只是取得代理書狀而已。 e. 當然實際運作還要視 各項現有研究案的規模、對各業者的實用度、對業者的可親性 而定。 在一開始,可能要向產銷班、農企,和各研究機構 舉辦說明會。 初期想必也有必要由政府在平台中主動介入媒合、認領申請轉移。 f. 由於台灣加入WTO,對農產品的補貼容易被國外抗議; 所以首先,我建議先從「蔬果類」下手, 我不是這國貿法規的專定,但如果能設計出技術性的補貼機制是最好的。 不然的話,估算補貼配額後,不分海內外一律補貼; 但因為青菜不容易進口、水果則多是台灣本土的市場大, 所以大致上補貼金額還是會流到本土農民手上。 這樣做,無非是要讓 「農業研發」成功地進入「農產業」, 不只是為了名目上產值的擴大; 而是要藉以提高農民的研發意識、研究專業, 增加農民們提高品質與單價的主動性; 同時,較具規模經濟, 也對上下流更有議價能力、和垂直策略合作的能力。 (二) 業外「風險」產值業內化 上面 a ~ f 六點是為「研發轉移」設計的。 我前面還有提到一點是「災變風險轉移」 也就是以後政府在天災後,不要再直接撒錢救農了; 而是改為「開辦農產保險」 輔導農戶們,依科學經算、按產值規模,投保農產險。 開辦「農產保險」的聲音,很久以前就有農業團體提出過了; 但是他們大多以「提高成本、提高售價」的角度來思考 -- 然而菜價的提供並非政府所想看到的。 所以我的想法和第一段雷同, 我建議政府開辦「農產保險」、輔導(甚至強制) 農戶納保; 然後同樣,轉頭在零售端予以補貼。 如果以 「對全球一年有受兩個颱風(含)以上的農產區產品,作保險補貼」 這樣有違WTO嗎? 不知道,再研究 ^^ 擴大產值,同時讓農民具有更多的商業知識 這些都是成本、都是投資、都會獲利; 而不是只以一種「我就認真的種」「其他政府要負責」的態度。 因為這種「種田人不懂這些」的態度,和它背後的現有體系, 正是抑制農業轉型的潛在阻力; 而如果農產的毛利和其風險、和所需投入的研發成本無法掛勾 就很難對通路議價。 ------------- 本來還有三點的,不過這段寫得長了;先歇一下、多想一想,下回再寫。 大家看完有什麼建議、指教的,也請提供回應; 可以彼此激盪一下,說不定又有什麼新想法。 -- 男人做事八分靠決斷, 決斷後的事都是見招拆招的 by 翔太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70.207.215 ※ 編輯: oodh 來自: 42.70.207.215 (06/2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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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視人性 是年輕人的通病 寫得跟共產一樣美好 但共產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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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 不必在多費唇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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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跟共產黨一樣? 本來是政府出錢研究的,變成是民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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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私有化擴大經濟活動,你的兩行心得卻說是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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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大多是討論實際做法~並未提及政治方面的訴求~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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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質偏向資本或共產不在本版討論範圍內~請K版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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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在政治面上著墨~期盼大家提出更多具體做法來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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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聽過一個說法 那些中間商很多都是在地意見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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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椿腳 甚至是民代 不知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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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主旨為政策討論~政治面的部分請移駕政治版發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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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為有點像共產主義。文中提及研究補貼,問題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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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00:37, , 12F
這麼多人研究,補貼誰呢?通通補貼,那就大家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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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變共產?如果只補貼研究成功者,有多少人的投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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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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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你可能沒看懂,我的設計核心在於「將研發移入農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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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多少、補助誰呢? 這在初、中期很簡單,就是原本多少錢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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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個計劃上,在移植後,就同樣這麼多錢,分攤在使用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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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的產品上。 原則上政府根本沒有多投入資金,不但不是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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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為,反而是把公營的研究民營化。 所以和「共產」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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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根本相反。 這也是為什麼我不打算接受共產主義這種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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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問,你們知道農會當初設置的本意與功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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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mmaUy 我不太清楚樓上問這句的意思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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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誤解,我稍為重申一下,這篇的重點不在於獎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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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於把原有農技院、農試所、各學術機構、農會 的研究成本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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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轉移到以產銷班為例的農企業讓這些投資成為業內的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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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荷蘭的農會與農業合作社的功能幾乎涵蓋你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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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農會當初設置的原因正式在統合資源 避免使農人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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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弱勢的佃農或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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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要鼓勵設立「把農民集合起來」的組織,不然的話搞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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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技院一手包不是更強大? 農會、農技院 他們在研發和管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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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開銷對農產業來說都是「業外」的,政府砸再多錢進去,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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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讓這個產業變大,產銷班、農民們不會取得經濟規模的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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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辦法把研發的動能和其他管銷決策結合。 所以我提議要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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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從「業外」的研發「業內化」;非但不是為了怕農民勢單力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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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資源集結起來,反而是要把研發的資源分散出去。 因為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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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機構一定期間內也是執行數個分別的研究案,甚至有一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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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針對某種農產作研究;既然如此,便可把這個研就的人、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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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到民間去做,讓它變成產銷班的內部組織、擴大產值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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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政府再把省下來的這筆經費用補貼農產的方式間接補助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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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和你講的「農會」是相反的意函,要不然的話現在就有產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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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了,我直接建議把產銷班再合併得更大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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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寫的很好 一句話總結就是農業商業化 農產品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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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科學化(合理商業市場評估產量)銷售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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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研究的部分,政府付出的錢還是一樣的,只是給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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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誰有有能力來進行研究?到最後變成要解散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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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單位,把這些人化整為零放到農產公司中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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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跟朝三暮四沒甚麼不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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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整併台灣農業變成單一財團還比較有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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