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家庭] 窮雞論同志收養小孩

看板Policy作者 (oodh)時間13年前 (2011/05/11 01:2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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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ay 看板 #1DoMqeIi ] 作者: bradove (期待下次櫻花盛開的日子) 看板: gay 標題: Re: [家庭] 窮雞論同志收養小孩 時間: Wed May 11 00:51:48 2011 真是一篇不知所云的文章。 先糾正你一個錯誤, 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 不是申請。 現在同志收養小孩的爭議我想你根本不清楚。 先給你一個條文, 民法第1075條:「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同志如果是以個人的身份, 絕對是可以認養小孩。 現在問題是在於, 一對伴侶能不能「共同」認養小孩。 也就是一個小孩能不能同時有兩個同性伴侶的養父。 按照現行規定顯然是不行的。 所以, 同性伴侶如果其中一個人收養一個小孩, 另一個人不能對這個小孩行使親權, 即便是這個伴侶一起共同生活, 在法律上規定, 另一個人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去照顧這個小孩。 至於其他如繼承、保險和稅務等等, 也不能適用相關的規定。 這才是問題的重心所在。 -- http://friend.top1069.com/profile.php?ID=615 期待下一次櫻花盛開的日子。 耀眼,但是短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245.131

05/11 00:55,
窮雞推,大大說的沒有錯啊,但是和窮雞的說法也沒有
05/11 00:55

05/11 00:56,
矛盾喔!
05/11 00:56

05/11 00:57,
窮雞推想大概大大您沒有心平氣和地看懂窮雞的文章吧..
05/11 00:57

05/11 01:05,
可是這篇確實點出同志朋友情侶們想要收養小孩的話會碰上的
05/11 01:05

05/11 01:06,
問題啊...管它有沒有和窮雞先生您的文章衝突作啥..
05/11 01:06

05/11 01:06,
我覺得每次你都一定要跳出來說別人沒看懂實在不太妥當..
05/11 01:06

05/11 01:09,
原文大大對於這個問題的重心關注點或許在此,窮雞必須
05/11 01:09

05/11 01:09,
窮雞原來那篇,真的沒有到不知所云的程度啦
05/11 01:09

05/11 01:10,
要說,但不是每一個大大們都是關心這個重點啊!
05/11 01:10

05/11 01:10,
斷窮機文
05/11 01:10

05/11 01:10,
沒斷到,真可惜
05/11 01:10

05/11 01:13,
窮雞的意思是,倘若窮雞不了解現在同志大大們收養小孩
05/11 01:13

05/11 01:14,
我斷
05/11 01:14

05/11 01:14,
的爭議之所在,那版上許多的大大們就更不了解了....
05/11 01:14

05/11 01:15,
這篇寫得好! 推一個.
05/11 01:15

05/11 01:16,
窮機覺得自己好棒好聰明,可是他沒有!
05/11 01:16

05/11 01:18,
真的沒有 連蠢都很難說得上
05/11 01:18

05/11 01:19,
借轉,不便請告知刪除
05/11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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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1:27, , 1F
我建議 等討論串有一定量再轉.
05/11 01:27, 1F

05/11 02:03, , 2F
直接轉走 會讓一些人有不安全感. 而減少推文...
05/11 02:03, 2F
文章代碼(AID): #1DoNF5Sh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