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關於消費券,是拉動需求的方式之一

看板Policy作者 (bxdfhbh)時間15年前 (2008/11/20 19:3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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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一個地區(大到全世界,小到一個村鎮)的生產能力的最重要的指標,應該就是GDP 了。意思是,一定時期內,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中所生產出的全部最終產品和提供勞務 的市場價值的總值。 我覺得可以通俗地說成,這個土地上所有人,在這個時期內,所創造的價值的總值。 馬英九過去說過的三萬美金,很多人都理解為收入有三萬美金,實際上指的是平均每個 人創造的價值有三萬美金。你創造了這麼多價值,不代表你就可以收入這麼多錢。 要拉動GDP,就要讓每個人都可以參加生產,要讓盡可能多的產品消費掉,這樣GDP就上 來了。 在經濟蕭條的時期,每個人都只敢生產不敢消費,把錢都存起來,結果就是產品賣不掉 。產品賣不掉,企業就要蕭條,失業率就要增加,然後每個人進一步不敢消費,這就形 成了惡性循環。 結束蕭條,就必須打破這個循環。 要打破循環,首先就是要把產品都消費掉。產品消費掉了,企業就會雇傭更多的工人, 工人有了更多的收入,就更敢消費,那麼這個堅冰就融化了。 另一個是增加就業,讓工人都有工作做,這樣就敢于消費了,然後產品就賣得更多,然 後就業崗位就更多。 二戰前羅斯福的新經濟政策,就是國家投資,用國家的力量消費掉產品,提供就業機會。 戰後凱恩斯主義的拉動經濟方法,就是刺激消費,鼓勵老百姓花錢購買生產產品。 戰後至今,拉動消費,結束危機,所采取的方式無非就是這兩種: 1、國家出錢消費,開工國家項目 2、鼓勵老百姓消費 對於1,很明顯,國家的錢就是老百姓的錢,國家只不過把老百姓的錢都通過稅收集中起 來花。 有人就會質疑,憑什麼老百姓自己不會花,要國家來替我們花? 而且從市場經濟的角度講,國家花錢,永遠不會有老百姓花錢有效率、高價值,往往會 買相對質次價高的產品,這是無法避免的。 所以,1的使用是有限度的:國家有好的大型項目,這個項目投資門檻高或者有機密性, 私人是無力或者不會去做的;或者這個項目對國民經濟有好處但是財務利潤很低,私人 不愿意去做的;等等 在國家找不到能比老百姓更有效率花錢的地方的時候,就該啟用2,讓老百姓自己來花 錢。 對于2,有一個問題,就是老百姓總是愛把錢捂住,不敢花,尤其是經濟危機的時期。 消費券就是針對這個問題而設計的:你必須把錢花掉!不許存起來。 所以呢, 與其反對馬英九發消費券,不如討論下,是給自己私人花這筆錢更有效率呢,還是集中 在馬英九的手上去投資大項目更有效率? 除了已經準備建設的項目外,有沒有其他好的該由馬英九主持的投資項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87.1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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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個人還是認為集中起來做項目比給個人花費強。臺灣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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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以做的事情還很多,還不到要給老百姓花費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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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9Kh1Op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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