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論] 極端兒福政策
※ 引述《gishileh (一人一信連署ptt全面18禁)》之銘言:
: 極端的兒福政策
: 把台灣後山宜花東規劃為兒童成長區
: 所有的兒童出生後均要送到這裡成長
: 直到12歲為止
: 這個區域 不得有任何商業活動、所有媒體都不得進入、嚴禁色情暴力污染
: 且 除了醫師、教師、護理人員等行業以外
: 其餘成年人都禁止進入 違者以死刑論
: 為什麼要這樣 因為 只看到 大人教壞小孩 還有 小孩被大人寵壞
: 與其這樣 不如徹底隔離 等心智成熟 再回到現實的成人世界 對小孩或許真的會更好
1.徹底隔離不可能。
別說權勢人物的孩子孫子不會被特意照顧,光是想瞧孩子一眼的父母走後門就難以
阻止了,尤其台灣不講法理情的,是講情理法的。
2.到十二歲為止,也不過是確保到12歲前是一張白紙。
當他進入染缸之後,你就無法阻止他的崩壞。
尤其是當父母隔了12年後,才能寵孩子的時候,那更是加倍來寵的。
3.會影響孩子的,是心理不成熟的成人,與週遭的漠不關心。
問題的根源在於此,治標不治本的話,那也不過把家暴師虐及性傾害延至12歲後而已.
要保護孩子,重點是在於透明化。
會虐待孩子的,都不會開門打孩子。
想想以前大媽滿街追著死小孩打的情形,那會是一種虐待嗎?
但是,當現今社會,門戶之間的疏離感變得明顯時,當你不會關心左鄰右舍的行為時
,自然,這就形成一種無法抑制不當管教的情形(或是該說,我做了,你不會關心,甚至
不會不能不敢制止我)。
同理,當老師下了體罰同意書給家長時,難道他就敢過度體罰學生不怕被告狀嗎?
重點在於,因為沒有客觀標準(究竟是一分一下還是5分一下),也沒有正確的溝通管
道,當你限制住好老師時,限制不住壞老師。
像是色情污染,如果家長能夠關心孩子,不會因為自己的事業或是事務而無法至少有
一個能陪伴在孩子的身邊,願意與孩子溝通的話,會有這些隱憂嗎?
禁止體罰,我的觀點是無助於解決問題。
但禁止過度體罰,則是毫無保留的贊成。
關於體罰與否,應該由家長與老師攤開來談。
老師應在新生入學後分班前,表達自己認定的體罰尺度,與家長溝通(可以開會)
給予家長選擇體罰與否,尺度鬆緊的空間。
讓老師能夠以他的理念來施教,展現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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