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討論] 有沒有強暴兒童不會被判死刑的八 …

看板Policy作者 (Bruzi Geist)時間16年前 (2008/04/17 18: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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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近好像這類案件頻傳 雖然說判死刑會有很多問題 但台灣這類案件的刑期好像都不高? 不知道大家覺得有沒有必要修法加重刑期呢?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sunvin (大麥小當勞兒先生)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討論] 有沒有強暴兒童不會被判死刑的八卦阿 時間: Thu Apr 17 15:51:36 2008 強暴兒童可否判處死刑 美最高法院聽取辯論 更新日期:2008/04/17 13:50 簡長盛 (法新社華盛頓十六日電) 美國最高法院今天聽取有關強暴兒童是否可以判死刑的辯論。美國三十年來只有謀殺罪才會被判死刑。 這件上訴案是由路易斯安那州死刑犯甘迺迪的律師提出。今年四十三歲的甘迺迪因強暴女 友的八歲女兒於二零零三年被判死刑。 美國少數幾個州的檢察官贊成,強暴兒童的犯人應判死刑。 德州首席法務官克魯茲告訴法官:「暴力強暴兒童所造成的傷害是特殊且無法彌補的傷 害」,所以各州應該可以自由決定是否施以最嚴厲的懲罰。 克魯茲說:「我完全可以預期,某些州最終將制定死刑,有些州則不會,這正是民主 實驗室的運作方式。」 美國自從一九七六年恢復死刑以來,只有謀殺罪才會被執行死刑。 一九七七年,最高法院推翻了一名強暴犯的死刑判決,指用刑過重且違反憲法 所禁止的「殘酷和超乎尋常的」懲罰。 不過在去年五月,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支持判處甘迺迪死刑,指最高法院一九七七年 的判決只適用於對成人的強暴,而不適用於對兒童的強暴。甘迺迪的律師因此向美國最 高法院提出上訴。 以上是奇摩首頁新聞 ========================================================================= 國外都在研討要不要對強暴兒童處以死刑了 我們國家還有一堆強暴自己女友或同居人女兒的禽獸 應該來研究一下這個刑責,是不是要在嚴厲一點 PS.我想我還是不要認真好了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03.58

04/17 15:51,
台灣都判三四年還能假釋
04/17 15:51

04/17 15:52,
簽名檔的圖是什麼啊
04/17 15:52

04/17 15:52,
幸好我還沒下手..
04/17 15:52

04/17 15:52,
強暴只不過是強制插穴而已 當然罪不致死
04/17 15:52

04/17 15:53,
hatako:幸好我還沒下手.. (抖
04/17 15:53

04/17 15:53,
請五樓回答
04/17 15:53

04/17 15:53,
五樓回答了
04/17 15:53

04/17 15:53,
差一點自婊
04/17 15:53

04/17 15:53,
要嚴厲一點!最好死刑!拜託,強暴人的人爽一次,被害者是
04/17 15:53

04/17 15:53,
那如果是被林志林拿鴛鴦棒插肛門呢? 前提是林志玲有脫光
04/17 15:53

04/17 15:54,
終身陰影耶!尤其人格心理上的創傷是一輩子的
04/17 15:54

04/17 15:54,
還好我都不是強制插入,全是不小心就滑進去
04/17 15:54

04/17 15:55,
樓上的好細
04/17 15:55

04/17 15:55,
繡花針
04/17 15:55

04/17 15:55,
人權團體: 就算是做了這樣的事 他還是個"人"!!!
04/17 15:55

04/17 15:55,
如果改判成死刑,未必能有效嚇止強姦犯
04/17 15:55

04/17 15:56,
但是卻會增加強強姦犯,犯後殺死孩童的機會
04/17 15:56

04/17 15:57,
強暴兒童死刑 又會造成另外一種是件 強暴完就殺人
04/17 15:57

04/17 15:58,
判了不執行 有何用
04/17 15:58

04/17 15:59,
上次CSI有說平均一個戀童癖一生性侵85個小孩 好可怕
04/17 15:59

04/17 15:59,
會讓強姦犯一了百了,被抓到前到處作亂吧,反正死定了
04/17 15:59

04/17 16:00,
██████ 鞠個躬 道個歉 就不用判死刑了 ██████
04/17 16:00

04/17 16:00,
強暴不該死 姦殺才該死 OK?
04/17 16:00

04/17 16:01,
唯一死刑才為增加滅口的機率
04/17 16:01

04/17 16:00,
來~ 法律人哩公跨賣
04/17 16:00

04/17 16:01,
那個德州首席法務官講得很中肯啊
04/17 16:01

04/17 16:00,
總比放出來 繼續強姦小孩好~ 平均一生姦的85個受害者真雖
04/17 16:00

04/17 16:04,
終生監禁不得假釋比較好
04/17 16:04

04/17 16:04,
何必死刑呢 我贊成犯人刑期內馬眼塞五根啵奇棒就好了
04/17 16:04

04/17 16:05,
強暴小孩判死刑的結果就是姦殺案例一定會大增加
04/17 16:05

04/17 16:08,
反正等10年看試驗的結果就知道了 不知哪些州會判死刑
04/17 16:08

04/17 16:08,
贊成對孩童施暴要加重本刑五倍
04/17 16:08

04/17 16:09,
支持酒駕殺人20年以上!
04/17 16:09

04/17 16:10,
酒駕殺人, 應該是蓄意謀殺了吧~.~ 死刑吧Orz...
04/17 16:10

04/17 16:12,
酒駕致死跟蓄意殺人 幾乎沒有分別........
04/17 16:12

04/17 16:13,
謀殺是預謀的 酒駕不能算 =_=
04/17 16:13

04/17 16:14,
喝的醉茫茫,拿把獵槍說要去打鳥,結果晃到大街上,算是???
04/17 16:14

04/17 16:15,
你要不要去查查法規 定義不同
04/17 16:15

04/17 16:16,
我當然知道"法規"定義不同啊..鄉民在幹的就是幹法規啊..
04/17 16:16

04/17 16:17,
有本事就修法啊 在這裡幹也不會影響結果
04/17 16:17

04/17 16:20,
再再再再再再
04/17 16:20

04/17 16:27,
"有本事就修法", 照你的說法, 非法律系都不要討論就是了
04/17 16:27

04/17 16:31,
放大絕了 那你有本事叫總統下台 換我來當
04/17 16:31

04/17 16:35,
罪刑顯不相當,違憲也正常
04/17 16:35

04/17 16:51,
姦屍+煮屍+意圖分屍的都沒死刑了 強暴犯算什麼= =
04/17 16:51

04/17 17:35,
台灣只差法官沒給你拍拍手
04/17 17:35

04/17 18:01,
在台灣連要判10年都很難了咧
04/17 18:01
-- 每當我聽議員發表政見時,我都在想那是不是他所想的,還只是講來騙選票的。這似乎 是政客的主要問題。所以我總是好奇﹕誠信與為政府工作之間的關係。 Richard Feynman<What Do You Care What Other People Thin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02.140 ※ 編輯: nplnt 來自: 140.116.102.140 (04/1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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