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安樂死為什麼不能在台灣合法化

看板Policy作者 (Bruzi Geist)時間18年前 (2008/04/12 23:1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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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artcherry (月上星)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好奇] 有安樂死為什麼不能合法化的八卦嗎? 時間: Sat Apr 12 23:05:12 2008 ※ 引述《sixmochida (..)》之銘言: : 蘭人的做法可以很好的借鏡,荷蘭的安樂死法案製定得詳盡而嚴格,譬如規定醫生實施安 : 樂死的條件為︰病患必須在意識清醒的狀態下自願接受安樂死,並多次提出相關請求;根 : 據目前通行的醫學經驗,病患所患病必須是無法治愈的;病患所遭受的痛苦和折磨被認為 : 是難以忍受的;主治醫生必須與另一位醫生進行磋商,以獲取獨立的意見;醫生必須在“ : 安樂死”實施後向當地政府報告等等 荷蘭於93年通過安樂死法令。其要點是: (1)病人確實患絕症 (2)安樂死決定出自病人的完全自願 (3)在實施安樂死之前,醫生必需將病情詳細告訴病人 (4)病人提出安樂死請求後,醫生至少徵求一個同事的意見 (5)醫生要向法院寫一份報告 八卦是當時荷蘭法令一出,很多老人紛紛遷居到荷蘭以外的國家。 即便法令規範再詳盡仍會有漏洞可鑽,畢竟人的創意是無限的。 一位醫學法律倫理學方面的學者,也是荷蘭安樂死協會的成員之一, 多年以來他一直在研究安樂死在荷蘭的情況: 在荷蘭,病人通常和醫生有很密切的私人關係,他們非常了解醫生, 醫生把病人看做朋友,而不把病人當成客戶,由於醫病關係良好, 對於荷蘭醫生來說對他的病人實行安樂死,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此 新法案中還規定醫師與病人必須建立了長期的醫病關係後才可以決定 是否實行安樂死。 這對於荷蘭人擁有這項立法是非常關鍵的,這位學者(羅布˙瓊奎克) 也指出:"我們不可能將安樂死出口到國外。因為我們的文化不同" 荷蘭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另外一個重要條件是: "荷蘭的健康體系在歐洲是獨一無二的,非常健全" 這基本上保證了病人可以得到良好的醫藥治療及護理, 荷蘭醫師組織發言人都說:"安樂死合法化適合這個國家的系統,尤其是保險系統。 目前,這不是可以向全世界各個國家出口的。需要非常小心。" 他們自己也會擔憂,如果過分容易的合法實行安樂死, 也許醫師將不再幫助病人。因此需要很好的社會公眾服務。 可以治療病人,幫助其減少痛苦,確定他們在良好的治療當中。 荷蘭之所以可以合法是因為他們有那個條件, 所以如果對於安樂死為什麼不能在我國實行有疑問, 建議深入去了解荷蘭為安樂死合法化提供了什麼樣的環境。 這並非僅是"制定完善法律"這麼簡單的問題。 他們也是很謹慎的評估過大環境的適合性。 光是"完善的醫療系統""良好的醫病關係"這兩項... 台灣都尚有很大改善空間了...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88.150.36

04/12 23:06,
他們安樂死以後保險公司付不付錢?
04/12 23:06

04/12 23:11,
要看你保險是什麼項目吧
04/12 23:11

04/12 23:19,
借轉policy政策板
04/12 23:19
-- 「快樂取決於吾人的所得和同儕甚至於模範角色的比較結果,遠大於我們實際賺到的絕對 金額。不久之前,有人問哈佛畢業生哪種情況比較快樂,一年賺五萬美元而同儕只賺一半 ,或一年賺十萬美元而同儕多賺一倍,大部分人選擇了薪水較低的情況。」 Alan Greenspan<THE AGE OF TURBULENCE: Adventures in a New Worl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22.181

04/13 00:23, , 1F
可以找應用倫理的書,這方面談的很多
04/13 00:23, 1F

04/14 04:21, , 2F
很多政策我都很奇怪..為啥基督教價值變成普世價值
04/14 04:21, 2F

04/14 04:22, , 3F
像同性戀議題之類
04/14 04:2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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