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活塞跟湖人假設戰績平手時...

看板Pistons作者 ( Zoo Crew)時間16年前 (2008/04/17 03:10), 編輯推噓8(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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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estarcl (☆寒光藍星☆)》之銘言: : 當這種情況發生,表示之後活塞要兩連敗,湖人要勝國王 : 這樣兩隊都是57-25 : 在今年兩隊戰績1:1的前提下,總冠軍賽如果碰面要如何判定誰有主場優勢? : 我的印象中是要比對對手分區的戰績而不是對自己的分區戰績 : 舉01年為例 : 當年湖人跟七六人皆為56勝26敗 : 交手也是1:1,主場優勢由湖人獲得? : 為什麼? : 2001年 總戰績 對東區戰績 對西區戰績 : 湖人 56-26 22-8 0.733 34-18 0.654 : 七六人 56-26  40-14 0.741  16-12 0.571 : 當時東區15隊 西區14隊 : 所以東區對西區打28場 西區對東區打30場 : 結果有印象的球迷會知道 : 當時七六人首戰在洛杉磯贏得第一勝之後 : 連輸四場(包括中間費城三連敗)1:4敗北 : 如果有打到第六、七戰,將回到洛杉磯 : 主場優勢在湖人 : 如果照Afflalo兄及外電所說的 : 比較對自己所屬的區戰績... : 那麼七六人40-14將遠優於湖人的34-18 : 主場優勢應該是在七六人 : 我想應該是外電搞錯了... : 應該是比較湖人打東區(22-8)及七六人打西區(16-12),由湖人獲得主場優勢才對。 雖然我們和湖人已經不會有這種情形發生了,不過說不定未來還是有機會會 發生,根據下面的 NBA 列出來的 Te -break basis 來看。 (1) Better winning percentage in games against each other. (2) Better winning percentage against teams in own division (only if tied teams are in same division). (3) Better winning percentage against teams in own conference. ======================================================================= 爭議點在此,我比較認同的排序看法是 (1) -> (2) or (3), 反正現在戰的是不同區的,所以 (2) (3) 沒差。 不過在第三點 own 字的出現,給人的感覺絕對是看自己 conference 的勝率。 ======================================================================= (4) Better winning percentage against teams eligible for playoffs in ownconference (including teams that finished the regular season tied for a playoff position). (5) Better winning percentage against teams eligible for playoffs in opposite conference (including teams that finished the regular season tied for a playoff position). (6) Better net result of total points scored less total points allowed against all opponents (“point differential”). 由於歷史上爭奪總冠居的兩支隊伍出現勝率相同的機會實在很低,所以我 翻了一下資料,近二十年來只有三次對戰組合出現勝敗場數相同,即勝率 相同的情形。 1989-90 final Detroit Pistons Portland Trail Blazers G W L G W L Eastern 54 40 14 0.741 Eastern 26 18 8 0.692 Western 28 19 9 0.679 Western 56 41 15 0.745 Portland 2 1 1 Detroit 2 1 1 HCA (Home Court Advantage):Detroit Pistons 這是個很奇妙的例子,活塞在當年拿到了 HCA,不過看哪一種勝率 活塞都是比拓荒者差,可是主場優勢是活塞的。 1997-98 final Chicago Bulls Utah Jazz G W L G W L Eastern 54 42 12 0.778 Eastern 30 24 6 0.800 Western 28 20 8 0.714 Western 52 38 14 0.731 Utah 2 0 2 Chicago 2 0 2 HCA:Utah Jazz 雖然戰績相同,不過爵爵對戰贏公牛,所以爵爵 獲得主場優勢。 2000-01 final Philadelphia 76ers Los Angeles Lakers G W L G W L Eastern 54 40 14 0.741 Eastern 30 22 8 0.733 Western 28 16 12 0.571 Western 52 34 18 0.653 LAL 2 1 1 PHI 2 1 1 HCA:LAL 我找不到當時的 tie-break 是如何規定的,不過看到的 資訊的確是參考面對對方分區的勝率來判定。 這三次發生的時間點都拉很長,聯盟的法規都有改變過,去年連季後 賽的種子序都有變更,所以也有可能是現在的主場優勢和過去不一樣 了。阿福翻譯外電給對我是比較有信服力的,B 兄一直以 01 年湖人 的主場優勢來舉例,可是到現在聯盟經過許多改變,這樣的例子可能 已經不能當作範本了。像是 1990 的活塞拿到主場優勢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2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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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消息說 這次外電的錯誤也不少 光是西區2到6名的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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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記者自己也搞不清楚 至於種子序會排 自然是因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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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不合理現象才會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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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聯盟修改了這條規定 不就是認為01年湖人取得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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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是不合理?但怎麼樣想 打總冠軍戰 所有情況都平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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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之下 如果是比對自己區的戰績,說服力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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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比對方那區的戰績比較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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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六條法條是拿來決定分區排名順序的 而並不一定是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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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場優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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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種子排名 在東西區不同的情況之下是毫無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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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01年的情況告訴那些記者 搞不好他們自己也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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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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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時 我也是認為七六人有主場優勢的 也是看了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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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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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外電記者都錯,只有你對,就像速差重要只有台灣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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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區排名不定是因為戰績有變,別把東西區混為一談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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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更改規則與舊則合理與否無關,難道年齡和區域防守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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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年不是只有你的宇宙有,全世界都知道01年,所以大家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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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也認為比對方分區戰績較合理,與說服力無關。但現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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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Seeding和HCA確實無絕對關係。同區對戰確實是沿用此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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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實01年的時候並沒有這個法條,所以可否提供當年您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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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至於這篇條文與HCA的關係,建議您a)拿出字典 b)把條文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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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Loj的用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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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哪來的消息說哪篇外電的錯誤不少?(有連結提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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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記者都搞不清楚那就真的有點慘了說 記者該換人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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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有沒有01年的法條讓大家來看看 為什麼您被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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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級運動場及圓球城市時代的事了,我當時也是看了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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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而誤以為七六人有主場優勢,後來問過朱彥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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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外電記者搞錯的大部份是西區排名的事,NBA 18079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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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1....但活塞這問題沒有人討論(因為沒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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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要找01法條 我也找不到,但當時有關心湖人跟七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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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的球迷,應該是很清楚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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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第三條跟現在第三條您確定一樣嗎? 另外拿陸文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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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由於不會發生了 因為這樣和版友不愉快 真是過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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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電記者搞錯似乎有點有欠妥當 畢竟那是二手的報導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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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否認記者可能搞錯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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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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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確定一樣被 誤導 我不會立刻想到01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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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級運動場/圓球沒有相關文章,官方也已下線。當年真相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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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區會錯是戰績有變化,東區呢?記者無腦所以再多也無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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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塞昨天就有3篇板上有其2,你棄如敝履,是無討論還是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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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法條找不到沒關係,但就沒有資格說大家錯只有你對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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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放心,同樣我也不能說你錯,互比確實更合理,但法條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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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別亂扣帽,當年不懂規則就不關心76er/LAL?要不要去隊板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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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你的立論很合理,但不是推翻全世界就能拿諾貝爾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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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講簡單些,種子只供排序,HCA無關。文章看懂就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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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所以記者也需要提醒,不然他們不知道2001年有NBA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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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你也知道01只能算判例無法當證據,誤導的指控自然無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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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規則書(Rule Book)是講規則和判定的,念完會發現裡面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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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下文章的舉例知道錯在哪裡了嗎?這在官網文章裡也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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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如果只應用在同區隊伍,特別註明own conf.叫做畫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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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我也沒找到"finals專用條款",也可能錯。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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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k,你的批評我收下 但這只是一個真相的探討 老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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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想傷了和氣 但是我會把真相找出來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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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無視相關報導及外電 而是跟之前經驗相比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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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不是為了追求真相,又何必討論一個已經不存在的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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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評太言重,只是很少見到你所謂"大家都錯"的情形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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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實一開始我同意你的假設,只是越找證據越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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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說報導都是西區,活塞都沒有報導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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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的語言傷和氣,記者與作家被批搞錯難道很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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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拿過去經驗來說現任白紙黑字法條錯誤,邏輯上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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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白紙黑字的法條正是誤導幾年前的我 等總部的回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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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8:18, , 63F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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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05:07, 5年前 , 64F
是比對方那區的戰績比較 https://da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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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1:25, 5年前 , 65F
13.如果只應用在同區 https://muxiv.com
04/19 21:25, 65F

04/20 02:49, 5年前 , 66F
04/20 02:49, 6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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