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雙魚板板務,板主的想法
我居然很閒的去翻高雄版版規 XDDD
既然 曾經身為版主當然 也要出來說一下
在本人噓文裡提到
同樣的規則在高雄板不適用
本人在此一併解釋
今年四月初,本人時任高雄板板主
適有一篇文章觸犯板規,依規定應予劣退
本人基於"有趣",而在沒有任何板規依據或限制下
公告開放噓文並舉辦送P幣小活動
噓文送P幣或許絕無僅有
但劣退文章前開放噓文卻非獨一無二
事實上,PTT不少熱門看板早已有類似前例
包含C_Chat,甚至以前的高雄板亦曾有過
但最後本人仍因此行為,在高雄板揹上一個月的水桶
照文章上所說的
事實上 你已經觸犯高雄版版規了!
[公告] 高雄板板規 2012.05.16
2-4 其他看板文章內容之管理
2-4.1 惡意鬧版/引起爭端之內容之處置辦法
經板主認定為惡意引起爭端內容,或涉及人身攻擊
依照情結輕重,板主得斟酌嚴重性,給予警告、劣退及水桶
2-4.13若以上皆無包含,但已經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
以及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以及閱讀品質,板主得以自行斟酌處分
2-4.14推文系統管理辦法
推文規範完全同於前述看板文章內容管理辦法,
需劣退的場合得以水桶一個月處之。
如無相對條文,但已經干擾看板使用秩序,
經板主認定後得以"推文不當"為由作適當處置。
身為版主 沒有熟讀版規內容可不行喔!!! 還公告噓文 這算是引起爭端了
或許你覺得很好玩 但是已經引起別人不悅
更何況你是版主 被水桶而已 算很好了!!
另外 雙魚版真的跟其他版不同 就沒有版規咩
去找看看 被水桶的 不是嚴重的漫罵女性(也只有那篇)
要不就是廣告文 找了一下 水桶數量一隻手都數得完了
連開分身的也沒被水桶
另外 P2雙魚版 說是個版也沒有錯誤阿 是版主開的 為什麼不能算是個版?!
另外 P2的性質本來就是偏向個人版的性質
只是版主把大家的發文權力往上調高而已
在個另外
一開始對P2雙魚板的定位其實不完全是聊天打屁用的
應該說是多功能的看板吧
這個板基本上沒有什麼板規
寫日記、喇賽、心得、黑特、西斯、就可.....
(但不太希望有人專程來打廣告就是,我們自己人除外)
沒有個人板的人也可以把這裡當做自己的個人板
(如果你不介意和大家分享你心裡的感覺)
P2置底文章說的很清楚阿 "沒有個人版的也可以把這當做自己的個人版"
你也可以把P2雙魚版當成個人版阿 只是要不要而已
難道就因為他是版主 所以他不能把P2雙魚版當成自己的個版?!
這樣的版主也太可憐了吧
另外 就說是當自己個人版了 你也說那邊是私人版了
難道連在那邊說心情也不行了嗎????
什麼時候在私人版裡面說話還要顧慮到其他人的想法?
版主難道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 自己的感覺 !?
他又不是在P1講 他在你說的私人版上這樣說有什麼不妥?!
或許 版主的表達上有所不妥
但真的沒必要因為他是版主 就必須要完美無缺 無限上綱 連表達心情都不行
人 不可能是完美的 誰都會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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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212.94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6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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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卸任後再處份 這件事 你該問他們不是問我 我又不是高雄版版主 XD
我會這樣說 是因為 你文章上打 "本人" 而不是"版主們"
既然你說是本人 那就是你自己的意思了不是嗎?
還是你的"本人"解釋跟我認知的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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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照你文章上打的 跟高雄版版規 做出相對的推論
違不違規 也是當時版主群的認定 他們認定有違規 才會發水桶公告不是嗎?!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7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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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也說了 你是卸任後 代表 換了一群新版主不是嗎?!
新版主有新的想法 新的認定 所以你被他們認定有違規 所以被水桶
這應該沒錯吧!?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7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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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模糊焦點阿 我也說了 版主的說法有不妥
但是有些地方 不能無限上綱 不是版主就不能發心情文
他都在你自己所說的私人版發文了 何必又拿這文章出來鞭?!
如果他是在這個版發文 我會支持你所說的 但他不是阿
他就算是版主 他也算是個單純的PTT使用者
為什麼其他人可以的他不行 更何況 他是在你所說的私人版
私人版顧名思義就是自己開闢的個人區域 他想說什麼有什麼不可
難道就因為他是版主 他就不能發洩心情了?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7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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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跟雙魚無關阿
但是
這邊有規定一定要PO跟雙魚有關的事情嗎???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7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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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 版主的表達上"有所不妥"
但真的沒必要因為他是版主 就必須要完美無缺 無限上綱 連表達心情都不行
人 不可能是完美的 誰都會犯錯
拜託 看仔細好嗎 ....
另外 雖然說我打不妥 但我不覺得沒啥不妥的 但這也只是我個人想法
人嗎 思想總不可能一樣 所以我加上了或許
我想 這應該不衝突吧 XD
※ 編輯: katy80254 來自: 111.255.212.94 (05/27 00:5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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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