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大盃邀請函

看板Pingpong作者 ( )時間17年前 (2007/04/08 11:51), 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9 (看更多)
※ 引述《Matoi (法律與道德的等成本線)》之銘言: : ※ 引述《panchihyu (winner)》之銘言: : : 3.參加過93、94學年度大專盃者不得參與此比賽 : 請問一下,為什麼4/01的文章是參加今年度大專杯者不得參加 : 到了4/04號又變成參加93、94學年度大專杯者不得參加比賽? : 現在都民國96年了,為什麼還要去規範到93的事情呢? : 當完兵回來也兩年沒打球了, : 這樣規定實在是很沒道理啊? 這邊提供給桌球社學弟妹參考 過去社團訂定的比賽規則曾限制「去年參加過大專盃」或「三年內參加過大專盃」 所以我倒是不覺得這次比賽的規範有什麼奇怪的 只是要對限定去年或是三年前參加過大專盃的條文做修正罷了(因為前後不一) 像是去年北醫盃也是有開放一個校隊名額可以參加 所以一切規矩是由主辦單位所認定 我幫桌球社的解釋如下 社團和校隊之間的差異大家都很清楚 社團總是要保護「社團學生」的權益~ 總不能苦練一個學期參加比賽卻被校隊等級的輕鬆砍好玩~(這很傷心...><) 就我對「校隊程度」的瞭解 桌球這種東西其實身體都會自動記憶 也許很久沒打 但是稍微操個一兩個禮拜或是一個月就可以回復程度許多 可能沒辦法完全恢復 但是要電一般社團等級的綽綽有餘 恩 應該就是這樣吧 其實最近幾年的比賽經驗得知(我直接講開了) 有很多法律漏洞可以鑽 像是在職進修啦、在規定年限外參加過大專盃者 甚至找現役的來冒名頂替(我看過好幾次 只是不想撕破臉得罪學校...) 像是我打的法桌也曾找規定年限外的校隊幫忙打~ (自爆中...那次真的缺人不得不找...還差點被裱到不能打比賽...也是有風險的...) 不過一般來說各校社團應該都會有個默契 就是法律漏洞不要找太多個... 恩 大概就是這樣 原PO就看桌球社怎麼處理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7.216 ※ 編輯: yinda 來自: 140.112.247.216 (04/08 11:52)

04/08 13:56, , 1F
推... 身體是誠實的.. 哈哈
04/08 13:56, 1F

04/08 21:42, , 2F
謝謝學長的建議哦 : )
04/08 21:42, 2F
文章代碼(AID): #1666Qc1- (Pingpo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666Qc1- (Pingp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