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道路微彎也要打方向燈!民眾這路「順順開」挨罰1200 屏警說話了
原來之前就有法官在判決書中明載
「係沿該條道路線型轉彎行駛情形,非屬車輛不依該道路原方向行駛之轉向行為,
核與轉彎或其路型為T字,Y字或十字狀態有別,
當不需顯示方向燈,自無任何行政法上義務之違反」
『也就是說,在沒有與其他車道交錯匯流的封閉型車道上沿著路線行駛,
無論該道路是否有彎曲曲率,原本就不具備法律上的「轉彎」意圖,
自然不需要透過方向燈去提示其他用路人自身車輛行駛方向之變更意圖,
因此「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在這種路段上是無效的檢舉與判罰。』
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交字第455號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W_Mobile_FJUD/FJUD/data.aspx?ty=JD&id=TPDA%2C109%2C%E4%BA%A4%2C455%2C20210326%2C1&ot=in&fbclid=IwAR3AfSU7CeOIjK4WFI70JCNfU5L9LDMFN7UqeKGpiVNo046-8HEXACy1-R4
縮:https://tinyurl.com/5n7j724h
希望被檢舉人能提出讓政府機關撤銷。
來源:
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87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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