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要價逾2億的公園 屏東市公所盼展延還款期限

看板PingTung作者 (羞澀紫蘿蘭)時間7年前 (2017/03/11 17:26), 7年前編輯推噓7(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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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ocoball (巧克力球)》之銘言: : 要價逾2億的公園 屏東市公所盼展延還款期限 : 屏東市擁有逾50座公園,其中要價最高的就是「廣興公園」,光土地就要價逾2億,到現 : 在雖然已經第8年,但還有1億2000多萬尚未還給財政部,市公所除了希望財政部可以把今 : 年到期的還款期限,展延還款時間至20年。 : 佔地3.8公頃的廣興公園,原本是大鵬新村的位置,市公所為了打造健康城市,向軍方以 : 每坪約2萬元的費用購買,但因原眷村的地目為建地、軍方無法無償撥用給市公所,市公 : 所便分期付款攤還2億元的費用,但還款期限僅至今年底,龐大的費用壓的市公所喘不過 : 氣。 : 當地民眾說,廣興公園4年前落成,公園內還有網球場、籃球場及法式滾球場等運動場地 : ,是當地鄉親休閒娛樂的好去處,最近市公所還邀請壁畫家辛佩諭以在牆面上繪上飛機, : 也吸引不少學童來拍照、取景。 : 屏東市公所說,市公所每年的預算約8億,但8年前購地後至今每年都得要編列1000多萬的 : 預算來還款,「財政壓力很大」,到現在尚有1億2000多萬尚未還清,希望財政部能讓市 : 公所展延還款期限。市公所表示,目前也透過立法委員協調市公所與財政部,希望能夠展 : 延20年,每年連帶利息編列600萬元預算,近期財政部就會回函。 : https://udn.com/news/story/3/2336010 我想要展延大概不是什麼難事,不過我猜市公所大概也沒想過要從自身的預算去省吧。 市公所的公開資訊裡面的預算書表格,有寫跟沒寫一樣,寫大項能看到什麼?哈。 把單位聚餐啦、出國考察啦、旅遊補助啦、還有一些雜七雜八的省一省,應該也能榨出 不少錢吧。 然後把一些公園搞一些小區域商業設施來收租金,也是能補充一點吧? 像是廣興公園,如果籃球場靠廁所那一側,規劃一些小型又有質感的露天飲料吧,除了 便民,也能熱鬧一些,也充實稅收。(雖然也沒多少) 是說,聽在公務單位的朋友說過,這會有法源問題,以及搞半天稅收單位可能還不是市 公所,變成累都累市公所,結果稅收還是財稅單位收走之類的窘狀。這種牽扯一堆的麻 煩事,公務人員才不會去碰,更別談全力爭取之類的大義了。 然後還有什麼專款專用,沒用完隔年還會被刪這種事,怎可能改善財務狀況呢?哈哈。 以上,都是講歸講,實際要做幾乎是99% 辦不到。 : 其實不知道政府為什麼要一直蓋公園... : 最近勝利國小旁邊好像也多了一塊小公園 : 瑞光夜市對面綠園道整治完成 自來水廠步道也完成 : 屏東武德殿前廣場最近又在施工 : 中華路游泳池這幾天也拆掉 不知道會不會也變公園 蓋公園好啊,要賣的房子附近有公園,價格才會漲呢^^ 越近的還越貴,當然要多蓋一點 公園啊,這樣投資的房子才會有高獲利呢,要多蓋公園才能促進經濟發展,也不會擋人財 路,還會有很多建商、營造跟投資客支持市公所啊!多蓋公園,市民也能有多一點的小確 幸,算起來是多贏呢。 游泳池那塊,現在是跟孔廟一起,是文化特區喔,所以也是公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241.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ingTung/M.1489224405.A.035.html

03/11 18:27, , 1F
游泳池那塊是縣府在弄吧
03/11 18:27, 1F

03/11 18:28, , 2F
稅收增加也是縣府在收 市公所預算是固定的
03/11 18:28, 2F
※ 編輯: quit2100 (101.14.241.231), 03/11/2017 19:19:20

03/11 19:40, , 3F
就開源的本身要有法源根據,才有辦法有錢收~
03/11 19:40, 3F

03/11 20:45, , 4F
公園不能用商業設施, 之前中山公園餐廳和咖啡屋的包商被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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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解約結果賠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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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20:47, , 6F
現在飛夢林大概是以公益名義才沒有被找麻煩吧
03/11 20:47, 6F
當初包商為何沒繼續這我就不清楚了,只知道突然就消失。 公園能不能用商業設施,這當然跟有沒有法源有關,市府願不願意花精神去思考解套或是 訴求修法,我想並非無法,而是有沒有認真的想去做努力吧。(我猜啦) 例如有沒有可能公園切一個區塊出來,做合法、長期的市集攤商區,市府收取清潔費、規 費、管理費之類的,來充實稅收,也讓流動攤販能有機會有個合法的場地使用。 ※ 編輯: quit2100 (118.171.37.120), 03/11/2017 23:52:13

03/11 23:57, , 7F
如果你在這位子上說這些話且可執行我會佩服你,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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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23:57, , 8F
不在這位子說這些,誰都很會指導別人該怎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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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就是不在這些位子上,我才會用說的,在的話我就用做的了。 講這話,就跟不然老板你來做的意思是一樣的,一樣沒營養。 ※ 編輯: quit2100 (118.171.37.120), 03/12/2017 00:28:46

03/12 01:44, , 9F
游泳池已經拆除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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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1:58, , 10F
市公所訂不出來 這是縣府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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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所以市公所除了執行,是沒有權限在地方自治條例上提出修正,而是要向縣府提 出修正或另訂規定囉?(對地方自治法不熟) ※ 編輯: quit2100 (118.171.37.120), 03/12/2017 02:12:28

03/12 03:09, , 11F
屏東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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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36, , 12F
沒有市政府只有市公所...縣轄市基本上沒太多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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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39, , 13F
非公園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要由都市計畫變更 都計變更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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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8:40, , 14F
縣政府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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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37, , 15F
等你有在這位子上看到的現象後再來說要怎麼做,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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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最不缺的就是站在不同的職位卻又用自己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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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別人該如何做,就像明明不是醫生卻又很懂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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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37, , 18F
指導醫生該如何開刀,說的根本內容就缺東缺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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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40, , 19F
建議你把行政立法各機關職權弄懂後再來評論還有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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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1:40,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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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02, , 21F
游泳池是縣政府射箭畫靶..因為維護經費問題所以找理由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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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03, , 22F
孔廟前身是屏東書院所以要恢復書院把游泳池那塊納入..殊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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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04, , 23F
游泳池早於孔廟前身書院就在該地落成使用...書院成立雖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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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22:05, , 24F
但是原址是在屏東公園內其後才遷到孔廟現址..
03/12 22:05, 24F
文章代碼(AID): #1OmyBL0r (Ping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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