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屏東版po文,如有冒犯請見諒,如有犯規會自D
其實這不僅是問題文,還是個抱怨文(大哭)
那就開門見山直接先問各位強大的鄉民幾件事情
1.如果沒有廚師證照,也沒有營業執照,那開業該向縣政府哪個單位投訴?
2.如果環境衛生也出了問題,是向衛生署投訴嗎?
各位鄉民如果沒空,可以不用看全文,但跪求以上兩點答案(˙__>˙)
(詳文有點長,其實剛剛小的才從警局回來,而且還是第一次因為用餐進警局!=_=)
今天大約五點的時候,和媽媽單獨去家裡附近一家簡餐店,是第一次去那消費,
(主要是賣排餐跟火鍋,雖然店面不起眼,但是價格跟其他簡餐店差不多)
由於時間離晚餐還有點早,我們之所以會選這家店是因為剛好他們已經開始營業了,
並不是刻意去找麻煩(強調)
我點的是牛奶鍋(180元),我媽點的是松阪豬肉(250元),我的火鍋先上來
其實在這期間,我跟我媽一直無聊地看著廚房,發現老闆娘準備食材,沒有戴手套
就直接把生食放在盤子上直接端來給我(因為是火鍋),是想說反正都會高溫烹煮才這樣嗎
加上沒戴口罩,圍兜,是想要你濃於我,我濃於你?
約十分鐘後,我媽的才跟著上菜。當我媽把豬肉上的醬汁撥開之後,
有一面竟然有2/3的面積都是焦黑,而且肉質也超硬(我們有用叉子試),
後來就要求他們重新煮一份(就在這時,老闆娘就碎念有其他客人超愛這麼焦的肉。
喔~那你叫那個客人來吃好了!而且是因為有糖所以才會焦掉。糖表示:技術問題-___-+)
我媽就開始有點不悅,我安撫我媽說我吃完飯就要回宿舍了,難得出來吃飯,不要生氣。
後來,老闆娘端上了一盤豬肉,盤子已經有一個十元大的破損(我們是乞丐嗎?)
肉依舊很硬,甚至看起來是真的像有裹粉過,我媽好不容易平復的情緒,又燃起來了
但是她這次沒有再要求老闆娘重煮,反而是要求我趕快吃完,結帳走人
後來就在我吃得差不多,我媽也向老闆娘結帳,我媽同時反應說那個肉聞起來還是怪怪的
又像是有裹粉,她一直說只有加醬油和糖,後來老闆在廚房似乎聽到我們跟老闆娘的談話
於是也出來說:「不是裹粉啦,是我們有加蜂蜜下去煮」
到了這裡,我跟我媽都覺得,蜂蜜不是不能加熱嗎?高溫就會破壞其營養價值
老闆娘還大言不慚的說:「那一定是你們買到的蜂蜜不純啦」
(所以現在蜜蜂都要被剁頭囉?蜜蜂哭哭)
後來我媽又問老闆娘說他們有沒有廚師執照(因為我們在店內都沒看到)
老闆娘猶豫了一下說沒有,甚至連營業執照也沒有
老闆娘還說:「我們這裡營業十幾年都沒發生什麼問題」
(近年不是也滿多東西吃了十幾年,才發現有問題嗎?)
後來由於店家態度實在太過惡劣,甚至老闆罵我媽奧客,老闆娘也跟著罵
老闆罵一句,老闆娘罵N句,甚至狂碎念,在場還有其他客人跟小孩
最後我媽真的受不了她的碎念跟跋扈,打電話叫了警察
警察來後,老闆娘還把第一塊豬排拿給警察看(此時她竟然把焦黑的部分全部切掉
才給警察看!!!!!)
甚至還說她有親戚曾經是警察局長之類的
警察非常帥氣地說:「管你是局長還是總統都一樣」
(這時我非常仰慕地看著這位帥氣的警察杯杯,不是長相XD)
不是說沒做錯嗎?怎麼盡做些心虛事呢~?
甚至在我們離開店家前,說我們要斷她才路,拜託,我們跟你無冤無仇,
沒那麼無聊到處斷財路,還讓自己進警局好嗎?
最後…
我們去警局是對她提告公然毀謗,其實我們也沒有要置之於死地,但是態度實在太惡劣
我們也不是在乎那點吃飯錢-_-,只是單純不想受他們的鳥氣
由於警察說現在無照開業不是屬於他們的職權,而是縣政府的,所以想問各位鄉民那我該
向哪個單位檢舉呢?
感謝各位將這麼冗長的文章看完,不是要筆戰,純粹想抱怨Q___Q,太生氣了(翻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7.186.10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10 (11/24 21:59)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10 (11/24 21:59)
推
11/24 22:04, , 1F
11/24 22:04, 1F
→
11/24 22:05, , 2F
11/24 22:05, 2F
→
11/24 22:05, , 3F
11/24 22:05, 3F
請問員警全部紀錄是指?因為我們剛從警局回來,但是警察並沒有給我們任何備份資料
食物這件事情,焦黑那一塊真是太可惜沒拍到(敲頭),我只有拍下他們用鐵皮屋搭蓋的
房子周圍,其實他們有在警方面前承認他們有罵我們奧客,但是由於我們不是同時做筆錄
所以也不知道他們會怎麼講,不過警察說毀謗是他們會幫我們送交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10 (11/24 22:11)
推
11/24 22:09, , 4F
11/24 22:09, 4F
嗚嗚,我們當場也有跟警察這麼說,可是警察說那已經不是他們的職權
7要我們自己去找各單位投訴,如果在以前的話,他們是可以直接將人帶回警局的
結果現在天高皇帝遠-_-這種業者更猖獗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10 (11/24 22:12)
推
11/24 22:14, , 5F
11/24 22:14, 5F
好的,沒問題,感謝您的耐心回復
其實對方還揚言要告我們毀謗,至始至終我跟我媽都沒罵髒話,唯一說比較負面的就只有
肉味道怪怪的,就這樣=_=實在不懂他們要告我們什麼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10 (11/24 22:15)
推
11/24 22:16, , 6F
11/24 22:16, 6F
其實我也不太清楚,因為真的沒發生過這樣的事,小的學疏才淺
可是我們沒有拍到他們沒帶任何避免食材污染的裝備的照片,那怎麼辦?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10 (11/24 22:18)
推
11/24 22:19, , 7F
11/24 22:19, 7F
Oops...我點選民意信箱,他說:因為預設的郵件用戶端不正確,因此無法執行這個操作
我需要下載什麼程式嗎>_<?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10 (11/24 22:24)
→
11/24 22:24, , 8F
11/24 22:24, 8F
等等洗完澡就要來繼續用這樣的長篇大論給縣長杯杯看了(握拳)
相信他們的消防安全絕對也是有問題的,因為沒有看到滅火器,四周的窗戶是密閉,
可是廚房跟客人用餐的桌子,相隔卻沒多遠(我們可以最靠出口的位置看到他們廚房在
幹嘛....)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10 (11/24 22:28)
→
11/24 23:01, , 9F
11/24 23:01, 9F
→
11/24 23:01, , 10F
11/24 23:01, 10F
謝謝,感激不盡~
推
11/24 23:12, , 11F
11/24 23:12, 11F
→
11/24 23:13, , 12F
11/24 23:13, 12F
有人是跟我說去縣政府找公商/工商,我也不太懂他的意思>_<
最後警察只能處理"毀謗"這一塊,筆錄也只針對這我們要提出的告訴QAQ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10 (11/24 23:16)
推
11/24 23:50, , 13F
11/24 23:50, 13F
快選舉了XD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10 (11/24 23:51)
→
11/25 00:10, , 14F
11/25 00:10, 14F
其實那時候那間上貼了很多的影印的獎狀,可是都沒有任何的證照
(其實我們也沒走過去看是為什麼有獎狀)
加上他們其實料理出來的味道,也跟平常吃到比起來的滿迥異的…
起初我們也只是好奇,後來因為開始有爭執,我們才將此事情提出來,畢竟斬草不除根..
(事實上就是太過火大,所以也一起玩大家來找碴就是了)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5 (11/25 00:14)
→
11/25 00:12, , 15F
11/25 00:12, 15F
我媽跟他講的話,不到他碎念的1/10…當下是真的連我都想叫她閉嘴(礙於有小孩)
我有第二片豬排XD,但是沒有烤焦的,我研究一下怎麼補圖(摸下巴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5 (11/25 00:17)
→
11/25 00:14, , 16F
11/25 00:14, 16F
如果我們是純心去找碴,或許早就都錄起來了=_=
可是我們不是啊啊啊啊,誤踩雷QoQ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5 (11/25 00:18)
→
11/25 00:18, , 17F
11/25 00:18, 17F
http://ppt.cc/8LHA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補到,上面看起來不平整的,是怎麼也刮不掉疑似裹粉的跡象
(畫素低,還請客官見諒~)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5 (11/25 00:22)
→
11/25 00:23, , 18F
11/25 00:23, 18F
哈哈哈,謝啦,之前在plant版有看到教學,剛剛立馬前往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5 (11/25 00:28)
→
11/25 00:32, , 19F
11/25 00:32, 19F
→
11/25 00:36, , 20F
11/25 00:36, 20F
其實我們就…投個訴,至於除了毀謗罪以外,就看政府怎麼處理,畢竟鄉下地方逃漏稅的
還滿多的不是嗎XD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5 (11/25 00:43)
感謝各位的熱情回復,多虧各位目前已經大概知道該怎麼處理今天這樣的事件囉,
小的要先退下歇息了,各位夜貓們也快早早就寢吧~(rolling
晚安各位,祝好眠^____^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5 (11/25 00:51)
推
11/25 00:50, , 21F
11/25 00:50, 21F
好的,明天我會多爬一些文,然後做個總結,送給衛生局當聖誕禮物(誤~
感謝您這麼有耐心地替我解惑,晚安囉 :P~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5 (11/25 00:52)
推
11/25 08:30, , 22F
11/25 08:30, 22F
河蟹?不太懂,GOOGLE一下,是跟苗栗有關嗎)_(?
推
11/25 13:41, , 23F
11/25 13:41, 23F
這樣講感覺好像在甕中玩鱉XD
→
11/25 14:11, , 24F
11/25 14:11, 24F
剛剛打去工商科,他的意思好像有點類似要我先投信,他們會再轉發到各單位=_=
還是忍不住,打給了國稅局,他們經查證後,確實沒有查到他們的營業登記(灑花
→
11/25 16:02, , 25F
11/25 16:02, 25F
是與非就等投信過去後,讓他們去定奪吧(甩髮~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8 (11/25 16:12)
→
11/25 16:30, , 26F
11/25 16:30, 26F
我還想說屏東縣政府哪時候也跟苗栗一樣在養河蟹=_____=...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8 (11/25 16:38)
→
11/25 20:19, , 27F
11/25 20:19, 27F
推
11/25 23:38, , 28F
11/25 23:38, 28F
推
11/26 00:08, , 29F
11/26 00:08, 29F
→
11/26 00:08, , 30F
11/26 00:08, 30F
不瞞各位,剛剛打他們的檢舉電話,後來他們經查證後,證實他們並沒有營業登記
那時候回撥給我的人,似乎聽起來有些雀躍...(遠望~
推
11/26 00:16, , 31F
11/26 00:16, 31F
→
11/26 00:17, , 32F
11/26 00:17, 32F
只能說是他們得不償失吧…(嘆
警察在警察局時也說,他們這樣的店,惹到客人其實根本吃不消
※ 編輯: newlordz 來自: 140.127.186.7 (11/26 00:36)
推
11/28 01:55, , 33F
11/28 01:55, 33F
→
11/28 01:55, , 34F
11/28 01:55, 34F
→
11/28 01:56, , 35F
11/28 01:56, 35F
→
11/28 01:57, , 36F
11/28 01:57, 3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