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要不要來辦讀書會

看板Philo-R90作者 (聆聽)時間22年前 (2003/10/17 12:1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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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bslg (浮雲泛兮舞飛揚)》之銘言: : ※ 引述《iamchicken (聆聽)》之銘言: : : 我想你說的西哲組應該只包括會待在俱樂部娛樂室的人吧 : : 你可以搞個倫理學的讀書會啊,讀書會越多越好, : : 地點要在討論室喔, : : 讓討論室成為討論室,而不是什麼別的。 : 真是另有所指的言論啊 ... : 研究生討論室幾年前就已經改名為電腦室了. 你說的沒錯,的確是另有所指,因為豪爺曾說過, 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直接當面的提醒。所以我們迂迴一下。 ok, 這樣說吧。 不管是電腦室還是討論室,都有它的使用規範,來界定每個使用者的權益和義務。 現在,部分同學為了自己使用的方便或私慾, 違反了規範也傷害了其他人的權益和感受。 之前會員大會那具強烈針對性的提案, 以及電腦室白板上那張系辦公告難道還沒有清楚說明其他人的想法嗎? 讓我們想想,要是在提案已公告、系辦亦貼公告,違規情形卻依舊下,再沒人跳出來提醒, 當其他人心中的不爽再次超過臨界點,結果絕不是會員大會提案這麼簡單而已,一定會很難堪, 有人希望這麼小的空間內發生這種事嗎。 我是為了部分同學以及整個所好才說的,希望大家想一想。 還有, 「你們窩在這打電動聽音樂看電影,讓其他人都不願意進來。」這句話是你──修爺──告訴我的,怎麼你現在反而什麼都做了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43.70 ※ 編輯: iamchicken 來自: 140.112.143.70 (10/17 12:16) ※ 編輯: iamchicken 來自: 140.112.143.70 (10/17 12:17)

推 61.63.206.176 10/17, , 1F
我可沒這麼說過,我很確定
推 61.63.206.176 10/1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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