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邏輯丙的問題.....

看板Philo-03作者 (要加油阿^^)時間19年前 (2005/01/03 19:58),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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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pinkhaha (我要你天天開開心心:))》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Philo-04 看板] : 作者: pigpinkhaha (我要你天天開開心心:)) 看板: Philo-04 : 標題: [問題] 有關邏輯丙的問題..... : 時間: Mon Jan 3 00:06:06 2005 : 各位大大好 : 小的今年修了林照田老師的邏輯丙(通識) : 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 : 在量化邏輯裡 用到了下列幾項法則: : 全稱特例化法則(UI,universal instantiation) : 存在特例化法則(EI,existential instantiation) : 全稱一般化法則(UG,universal generalization) : 存在一般化法則(EG,existential generalization) : 這些法則在使用時都有但書的限制 : 其中提到了"自由的" (自由的個體變項 or 自由的....) : 想請問到底什麼叫做"自由的"? 所謂"自由的"就是某個變項前面有加量化號 例如Fx中的x是自由的 但是如果我加量化號(無論是全稱或存在量化號) 變成AxFx時,x就變成不自由了(Ax是for all x的意思 因為打不出全稱量化號) : 在EI的但書中 有一條: 在證明過程中,如果w(代換後的個體變項)已經出現過, : 則w必為約束的(也就是說如果是自由的,本法則便不可引用) : 除非w出現在已關閉的AP證明中 所謂約束就是不自由 老師的課本裡面應該舉過下面這個例子 我把它換一下 1.ExFx 2.ExPx 3.Fa 1.EI 4.Pa 2.EI (X) 很明顯我們看到從1.到3.運用了EI 這裡是把x特例化成a (注意:老師的書裡面是要把x特例化成x 但是前一個x和後一個x意義不同 前一個泛指各種變項 後一個是指for some x中 的其中一個我們將之重新命名為x 這邊我寫成x要特例化成a你可能比較好懂 如果不是很懂可以問助教或老師) 3.中的a經過EI後已經變成自由的了 所以4.中又想要變出一個a 但是因為a在3.裡面已經是自由的了 所以他違反了EI的這條但書 這條但書規定如果你要特例化出來的東西(這個例子中就是a)已經在之前的證明中"自由過" 則他就不能運用EI再被特例化一次 所以4.中你可以把ExPx運用EI特例化成Py Pz....都可以 就是不能再被特例化成Pa 希望這樣你可以看的懂:) : 此條但書敘述到底是什麼意思啊??? : 希望各位大大可以解決小的疑惑 : 感激~~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69.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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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第二次回答 小龜真是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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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道複習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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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長你真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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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1sJDQM9 (Philo-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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