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是否該提供學弟妹申請入學的資訊?
※ 引述《prc (天線寶寶的生涯)》之銘言:
: ※ 引述《roockie (去喝咖啡吧!!!)》之銘言:
: : 以下是針對 prc 學弟的文章:
: : 3. 理性討論中很重要的一點是不要模糊焦點,發言時請針對之前發
: : 文者的文章內容進行討論。理性討論不是在嘴裡念著:「我很理
: : 性地跟你討論」就叫做理性討論。
: 我想 我是解讀錯誤而不是模糊焦點
: 因為學長最後一句說到「是哲學系顯得自己的氣度大」
: 我以為是學長暗示我 不要對轉系一事心胸太狹隘
: 故有此說
: 後來看到學長回應我的文章才知道學長的意思不是這樣
: 不過那時候我已經要去睡了 本來打算睡醒再回的...
很好。如此一來,我想問問一個無關的問題:解讀錯誤會不會將焦點模糊?
: : 4. 繳交系學會會費是應盡的責任,覺得收費標準不合理請逕向系學
: : 會提出,並於學會會員大會時提案修改。你在系學會板上所提出
: : 拒繳部分學會會費的理由在你看來或許十分恰當,但是這樣的論
: : 述並沒有辦法證成你拒繳部分會費是合理的行為。換個方式說,
: : 你能夠用相同理由去說服國防部幫你減免三天兵役嗎?
: 我和學長的看法相左
: 我不認為繳系學會費是必然的責任
: 不然怎麼會有公民不服從義務?
簡單講,你說錯了。
你進哲學系並不是國家逼的,你讀哲學系跟你的公民身分無關。另外,
繳交系學會會費的責任明訂於系學會章程中,繳交會費是全體會員的責
任。
: 又 我想學長的講法有些部分恐有疏失:
: 1.哲學系的規模和台灣的規模不一樣
: 所以台灣立法要經由立法院
: 但是班板要立板規 我卻請大家直接公開討論 意即在此
: 我想用規模大小差距太大的兩者做推論 可能不大恰當
規模大小跟這個問題有關嗎?如果台灣的人口數只有 32 人,實行間接民主
是不是仍比實行直接民主更為可行?立法院代表人民立法,系學會的規定則
由全體會員決定,班板板規由全班同學決議,這之中的差異在哪裡?難道不
是只差在人數多寡而已嗎?間接民主難道不是為了使公平議事更有效率的方
式嗎?我不知道你提出團體的規模大小有什麼關聯?
: 2.上學期倫理學學到:
: 「每個人的想法立場不同」並不證成「沒有客觀真理的存在」
: 不知道「無法向國防部要求減三天兵役」
: 是否也同樣無法推導出「不應該不服從法律的規定」
: 如有謬誤煩請學長指正
法律是人定的。在自由民主國家的制度下,如果你對法律規定不滿,想要修
改或廢止法律,可以透過在公共論壇發表言論等方式請求修改法令。自己單
方面宣佈不遵守法律,能夠說是公民的合理行為嗎?試想下例:陳進興強姦
殺人,之後宣佈他不願意服從法律。請問是否因此就可以免除陳進興犯下的
罪責?法律規範是在全體人民的共同同意下所產生的行動規則,這是前提,
肯定這個條件之後才能討論人民要修改法律如何可能。如果沒有前提,後面
的問題根本不存在。而前提的要求就是要經過全體公民同意,如果全體公民
都不遵守某條法律,那我們有什麼理由說這條法律是全體公民都同意的法律
呢?如果你想要反對我國男子有服兵役的義務,合理的方式並不是自己說我
不要當兵就算了,而是應該參與公共論壇說服大眾,要求改變法令。這樣你
了解我意思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4.5.22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