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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公事vs私事 –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文長)
共 12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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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21推 0噓 43→)留言6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elstrom (Lucky Strike)時間12年前 (2014/01/31 12: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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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既然依照規定請假,並無不妥之處,. 此外,台灣的博士後為約聘非編制內,並非正職,本就弱勢,. 談到工作責任就被說成正職,要負責(寫計畫、做實驗、帶學生,寫報告),. 要爭取權益時就又變成是非編制內的約聘,沒資格…. 婚姻是終身大事,師長本該將心比心,. 且原PO也是盡責的規劃好實驗研究的方案。

推噓9(9推 0噓 33→)留言4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acas時間12年前 (2014/01/28 22: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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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大真的審稿壓力很大喲 XD. 我說請一個半月 哪裡來的90天?. 我算了算 婚假+特休+事假. 我本來要請的天數完全合法. 我上班的單位可是要打卡 都有記錄的. 我在去千里馬之前就發了兩篇文章. 論文的所有實驗也完成了. 是100%可以畢業的狀態我才去的. 所以去千里馬其實完全沒有耽誤到研究. 只

推噓11(11推 0噓 28→)留言3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monkeyboyy (中華健兒加油~)時間12年前 (2014/01/28 20: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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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自私的 但我們來換個方向想吧:D. 1. 博士後是個工作 是個正職 合約內容是寫上要幹嘛的 跟上班一樣. >> 在一個正式上班的公司裡 能說婚假請九十天嗎?. 2. 如果今天你老公是台灣人 以後在台灣生活 台灣這個圈子 你敢這樣做嗎?. >> (這點我就先省下來 免得等下我被隔空送水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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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6(6推 0噓 27→)留言3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acas時間12年前 (2014/01/27 23: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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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做法是這樣沒有錯了. 希望可以把事情做到最圓融. 同意. 不過這就要看和老公之後共同的生涯規畫了. 是的. 我心目中的確是家庭擺工作前面. 這也是我不能理解 她不能理解我的原因. 誰沒有家庭? 她自己也有阿. 不過你下一句解答了一半. 她是老闆不是女人!. 另一個答案是 她100%工作重於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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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Vacas時間12年前 (2014/01/27 23: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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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原po. 非常感謝大家的回應與意見. 我讀了也沉澱了一下心情. 今天與一位助理長談後 發現了一些"秘密". 也導致事情有了一些轉折~. 她是跟我在同間實驗室工作的碩士級助理 但不同老闆. 不過我們同樣掌握那個技術在手. 就技術層面來說她唯一是可以cover我的. 但我之前壓根沒有想到請她
(還有91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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