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沒有博士論文學位 可當教授指導研究生???

看板PhD作者 (reluctant)時間3年前 (2021/03/01 00:02), 3年前編輯推噓3(8592)
留言105則, 18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有人熱心版友寄信檢舉這篇文章。我認為這篇文章不完全與Ph.D.版無關,只是其中內容 有些模糊,因此在版面上回覆。 我認為這篇文章提出的問題有二: 1. 沒有博士學位能不能指導學生 2. 研究生想不想要找沒有博士學位的人當指導老師 第二點,我認為見仁見智。博士只是一紙證書,並不代表真正的學識。研究生在選擇指 導教授的時候,通常是依照研究興趣或是事業發展相同或是有幫助的程度進行選擇。是 否有博士學位,就我個人經驗往往不是主要考慮。 第一點,快速的結論是,可以。沒有博士學位還是能夠指導學生,甚至博士生。 所謂指導學生,有廣義或狹義的。廣義的指導包括在研討會上指出論文的瑕疵,這種指 導基本上沒有特定的資格要求,甚至路過的大學生都可以做。因此廣義來說這當然是可 以的。至於狹義一點的指導,有分成擔任指導教授或是擔任學位考試的考試委員。 擔任指導教授的資格,各個系所多少都有一些差異,但是大致上不外乎是各系的專任教 師,或增加授或副教授等要求。因此,這時候要擔任指導教授大概就是要有資格成為該 系所教授或副教授的資格。那麼要成為一個科系的教授或副教授,一定要是博士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社會上能人志士很多,無論在聘僱上或是升等上,各系所通常 會開一些例外通道,讓一些飽學之士能夠在沒有博士學位的順利成為教員。當然這中間 牽涉到很多認定或是模糊空間,但回到一開始的問題,要成為一個系所的副教授或教授 是否以具有博士學位為必要,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因此,如果擔任副教授或是教授不必然需要是博士,指導教授也只是需要有教授或副教 授資格,那麼擔任指導教授自然也不需要一定是博士。 至於考試委員的資格會比較嚴格嗎?答案一樣是否定的。就台大的條款來說,我記得有一 條是 研究領域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且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 當然什麼是稀少性或是特殊性,甚麼是成就,一樣有很多認定的空間,但是即便沒博士學 位,只要有本事讓別人認為所學特殊稀少有成就,那麼一樣能擔任考試委員。 綜上所述,沒有博士學位依然可以合法合理的指導學生。 總統有沒有博士學位自然是一個誠信問題。但這種事情我不知道,我相信絕大多數的版 友也不知道,拿來討論大概就是跟八卦一樣大亂鬥。但如果想要從沒有博士學位不能指 導學生的角度,企圖引發共鳴,大概真的就有點找錯版了。因為規定上就不是這麼規定 的,要從這個角度來說明沒有博士學位的嚴重性,反而弄巧成拙。 這些資訊多數版友應該都非常清楚,我只是野人獻曝。如果有疏漏,還請不吝指正。 ※ 引述《Kericheng (鄭麗麗)》之銘言: : 蔡英文沒有博士學位還混進東吳大學碩士班去指導研究生 : https://youtu.be/2ZHrKvRNH-k
: [討論] 證據曝光! 蔡英文100%是假博士! : https://i.imgur.com/bft7WuO.jpg
: 假博士蔡英文 : 自己的博士論文與學位都沒有了 : 還可以混進東吳大學的碩士班 : 假裝是博士來指導碩士研究生 : 蔡英文那種程度可以指導別人?可以當到教授? : 台灣的大學都可以關門收攤了 : 請問各位研究生 : 你可以接受假博士當你的教授指導你??? --   2     (σt)     2    [μit- ---]   φ(t;σ,μ) = e    2 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5.27.98.18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614528172.A.7AE.html ※ 編輯: reluctant (75.27.98.186 美國), 03/01/2021 00:13:44

03/01 01:31, 3年前 , 1F
杜正勝、顏月珠等都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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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4:27, 3年前 , 2F
曹永和院士就是從圖書館員到教授的例子
03/01 04:27, 2F

03/01 10:18, 3年前 , 3F
03/01 10:18, 3F

03/01 10:19, 3年前 , 4F
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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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25, 3年前 , 5F
僅有碩士學位,從講師升到(副)教授的情況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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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25, 3年前 , 6F
這種教授一樣可以指導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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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3:09, 3年前 , 7F
那些好像是他們有夠多的著作?之前有看過業界資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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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3:09, 3年前 , 8F
士不過是碩士,所以學生想找他當口委被系上打槍的
03/01 13:09, 8F

03/01 14:54, 3年前 , 9F
如果這種文章內容叫有關的話,那這板就給他洗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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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4:55, 3年前 , 10F
那篇文章根本沒有要提出問題,沒有要討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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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4:55, 3年前 , 11F
還藉由簽名檔廣告他自己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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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5:02, 3年前 , 12F
還是要桶吧 這若開先例那就會沒完沒了 若他真的要問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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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5:02, 3年前 , 13F
那種文就是故意來找碴的 建議你想討論這個可以另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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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5:02, 3年前 , 14F
不要幫那種垃圾文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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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5:03, 3年前 , 15F
他若真是要問這些問題 是不會這樣問的 學術跟政治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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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5:03, 3年前 , 16F
分清楚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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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5:36, 3年前 , 17F
我噓你 是因為那篇文章根本沒有要提出問題 你分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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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5:36, 3年前 , 18F
誠意提問和存心搗亂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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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8:38, 3年前 , 19F
這種例子一開下去最煩惱的也只會是版主
03/01 18:38, 19F

03/01 19:01, 3年前 , 20F
沒有博士學位就當到教授還指導博士論文,這在台灣是什麼新
03/01 19:01, 20F

03/01 19:01, 3年前 , 21F
奇的故事嗎?不是嘛,數十年來各領域都找得到這種例子阿。
03/01 19:01, 21F

03/01 19:01, 3年前 , 22F
這種撰稿人根本沒唸過大學的,他敢寫就已經夠丟臉了,這裡
03/01 19:01, 22F

03/01 19:01, 3年前 , 23F
竟然還有個版主敢裝天真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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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01:24, 3年前 , 24F
賀德芬不是也没PhD? 她也是112教授不是嗎?
03/02 01:24, 24F

03/02 07:31, 3年前 , 25F
存心搗亂+1 而且不是只有在這PO
03/02 07:31, 25F

03/02 09:19, 3年前 , 26F
之前同事的碩士指導教授就沒博士學位
03/02 09:19, 26F

03/02 17:46, 3年前 , 27F
婦人之仁
03/02 17:46, 27F

03/02 17:47, 3年前 , 28F
所以中國黨五毛ID接踵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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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17:48, 3年前 , 29F
難怪中國人打心底看不起。
03/02 17:48, 29F

03/05 09:36, 3年前 , 30F
存心搗亂的文章板主不處理 還故作正經的回覆 想護航文
03/05 09:36, 30F

03/05 09:36, 3年前 , 31F
章的正當性 真是好棒棒
03/05 09:36, 31F
滿有意思的,那就稍微說明一下好了。首先,第一個問題是,板主應該去判斷發文的人 是不是"存心"搗亂嗎?我不認為Ph.D.板適合走這種誅心路線。我覺得原PO是不是搗亂 那是一件事情,我應不應該因為他"存心"就處置他是另外一件事情。 第二個問題是,即便我認為應該處置好了,該篇文章牴觸了什麼現行板規嗎?就字面來 看的確與博士有關,這個板面也沒有禁止政治文的條例,要說人身攻擊也必須當事人檢 舉,到底觸犯哪一條板規?這個ID的確在其他看板也有類似的發文,但在這個板面下, 沒有明確違反板規的行為。當然,我能以板主臨時專斷的權力逕行刪除他的文章,但我 沒有選擇這麼做。這是我的判斷。如果事後因為這篇奇文的出現造成看板失序,我自然 也需要負最大的責任。但比起這個,隨意動用專斷權來刪除主觀判定的潛藏的亂源,我 認為對於看板的傷害更大。 至於正當性啥的,在Ph.D.板發文,需要有任何的正當性嗎?就算一點都不正當好了,只 要不違反板規,都能毫無顧忌的發文,這又何須任何人的背書?作為個人,我自然可以 有各種的先入為主預設立場,但作為板主,我必須盡力的將這種立場排除。我也不會自 大到認為在Ph.D.板的護航會有任何用處。所以看到護航的說法,只能說是啞然失笑。 實在是不知道是太小看了板眾,還是高估了PTT的小小板主的話語權。 ※ 編輯: reluctant (75.27.98.186 美國), 03/05/2021 16:07:49

03/05 17:21, 3年前 , 32F
簡單講就是這位版主裁量上偏向盡可能不做主觀價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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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22, 3年前 , 33F
而採用只要客觀上有關聯,就避免介入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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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22, 3年前 , 34F
這麼處理的理由版主也說明了,因為判斷本版版眾不是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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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22, 3年前 , 35F
容易被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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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23, 3年前 , 36F
版主在上面的解釋至少形式上很完整,說明裁量原則,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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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24, 3年前 , 37F
解釋判斷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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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7:24, 3年前 , 38F
反之,主張要積極禁止這種貼文的網友們的主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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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7 則推文
03/05 18:54, 3年前 , 66F
先說我的確覺得原原po的文章不妥。依照板規可能違反的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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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4, 3年前 , 67F
3.5人身攻擊 3.3.8與板旨不符,3.3.7轉錄文章未經授權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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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4, 3年前 , 68F
牽強但也有可能。但3.3.5與3.3.7都需要當事人檢舉才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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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4, 3年前 , 69F
板主已經說明他認為並沒有不符合板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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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4, 3年前 , 70F
而關於內文與標題不符,抱歉,板規沒有規定,日後的確該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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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4, 3年前 , 71F
上本條板規,內文需與標題相關。然後人身攻擊的部分如果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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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4, 3年前 , 72F
及公眾人物不需當事人檢舉即可刪文也改加入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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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18:54, 3年前 , 73F
至於原原po的文章,也許只能一直噓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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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28, 3年前 , 74F
二樓上這回提出的不就是比較正式的論述了? 和之前兩次
03/06 07:28, 74F

03/06 07:29, 3年前 , 75F
相比明顯不同。至於常識判斷? 你的常識和別人常識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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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30, 3年前 , 76F
這種事情,版上的網友自己難道先前都沒遇到過? 自己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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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30, 3年前 , 77F
理所當然就不寫明白,那就假設了對方有義務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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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31, 3年前 , 78F
但這裡版主有義務去明白你的常識嗎? 這邊某也提出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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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31, 3年前 , 79F
常識,提出主張的人自己有義務講明自己的論點並且提證
03/06 07:31, 79F

03/06 07:32, 3年前 , 80F
以使有決策權限的人明白並接受自己的論點
03/06 07:32, 80F

03/06 07:32, 3年前 , 81F
自己論點沒寫明,因為自認是常識,結果有決策權限的人
03/06 07:32, 81F

03/06 07:33, 3年前 , 82F
因為各種理由諸如他的常識與你不同,或者因為你沒寫明白
03/06 07:33, 82F

03/06 07:33, 3年前 , 83F
而判定你的論點不應接受,誰的問題? 以學術期刊投稿來說
03/06 07:33, 83F

03/06 07:34, 3年前 , 84F
"通常"決策圈的人會判定是提論點的人即投稿者的問題
03/06 07:34, 84F

03/06 07:35, 3年前 , 85F
因為題論者自己沒寫清楚,決策者很忙,所以期待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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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35, 3年前 , 86F
準備良好的提論和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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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35, 3年前 , 87F
前面這種"常識"在學生申請大學或研究所甄試也常常實踐
03/06 07:35, 87F

03/06 07:36, 3年前 , 88F
申請者寫的資料裡面自認為常識的點就沒解釋清楚,審查者
03/06 07:36, 88F

03/06 07:36, 3年前 , 89F
的常識與之不同或者單純基於描述不夠清楚刷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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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37, 3年前 , 90F
這種事情,版上的教授或層參與此事務的人恐怕屢見不鮮
03/06 07:37, 90F

03/06 07:38, 3年前 , 91F
今天這邊對文章內容刪否有裁量權的人,制度上就是版主
03/06 07:38, 91F

03/06 07:38, 3年前 , 92F
而不是一般網友。是一般網友有義務說服版主接受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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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39, 3年前 , 93F
論點,而非反之。所以網友自己應該把論點寫明與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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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39, 3年前 , 94F
然後二樓上對某的意見又回到老回應模式,就是本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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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40, 3年前 , 95F
認為如此明顯的常識,你這都不知道憑啥質疑本大爺?
03/06 07:40, 95F

03/06 07:40, 3年前 , 96F
這種狀況,某本無義務回答,所以回應方式是愛回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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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42, 3年前 , 97F
對這案某的興趣本限於釐清版主處理文章語回應版眾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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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42, 3年前 , 98F
至於原發文所謂:沒有博士論文學位 可當教授指導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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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43, 3年前 , 99F
該文論點正確否,有否利用簽名檔偷渡啥概念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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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43, 3年前 , 100F
套用二樓上自己的話,這事情的判斷,就某而言,相當清楚
03/06 07:43, 100F

03/06 07:44, 3年前 , 101F
然而,一個人時間精力有限,喜歡對該文爭辯者,是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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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07:44, 3年前 , 102F
自由,選擇不想理會者,也是個人自由
03/06 07:44, 102F

03/06 07:45, 3年前 , 103F
管理版務,是版主的義務,而非一般網友的
03/06 07:45, 103F

03/06 07:45, 3年前 , 104F
至於監督版主的"義務"? 這邊看文的網友有這義務嗎?
03/06 07:45, 104F

03/21 16:48, 3年前 , 105F
03/21 16:48, 105F
文章代碼(AID): #1WExwiUk (PhD)
文章代碼(AID): #1WExwiUk (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