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連署】捍衛尊嚴 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基法
好奇問一下,所謂一體適用勞基法的點在哪裡?
目前看到的訴求是刪除"不具本職"。但總覺得跟一體適用沒有甚麼關係。
我看到的問題點在於是,學校沒有經費,所以會聘比較便宜的"具本職"的兼任教師,而
不是"不具本職"的專職"兼任"教師。
由於學校不太能夠違法,因此不管是兼任教師或是專職兼任教師,都是一體適用勞基法,
這才造成"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比較便宜。所以學校沒經費的狀況下,才會偏好具本職的
兼任教師,而不是專職的兼任教師。
在這個狀況下,就算刪除了"具本職"或是"不具本職"的要求,學校仍然可以把這個當作
潛規則:例如,有正職工作比較容易得到這個工作。單單刪除這四個字,並無法真正保
障專職兼任教師的權益,反而逼迫學校把這個問題從檯面上轉到檯面下。
因為真正的問題是,學校沒有錢。
上面只是我粗淺的看法,因為我沒有找到一體適用勞基法的問題點在哪裡。如果有比較
了解狀況的前輩,還希望能夠稍微解釋一下。
另外,我自己是覺得真的要稍微解決這種狀況,比較可行的方法是,應該要求學校單位
編列教師缺的時候,必須強制以專職的經費編列預算。雖然即便如此處理,學校可能還
是會傾向於選擇"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然後把多出來的錢變更名目轉到其他項目上。但
畢竟多了一道程序,或許會稍微降低他們選擇"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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