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博士論文的抄襲問題
不行copy & paste,發表paper時你已經簽了賣身契把著作權渡給了出版社,
雖然你仍有著作人格權, 但你應該把它視為別人的作品引用.
重寫是可以的,也應該如此.重寫後可擺脫最直接的抄襲指控.
但你的博論,或下一篇論文應該在內容上有所創新,
在引用自己之前著作時,也應明白表示是已經發表的著作,
不然在嚴格的標準下還是抄襲.
博論在視野上和期刊應有差異,
博論橫跨你之前發表的paper,應有一個更高層次的主題貫穿,而非論文的雜燴,
一些串不在一起的論文不必不應放到博論中.
※ 引述《chucheng (時間太少事情太多)》之銘言:
: 先前看到一則新聞講到 德國教育部長 論文抄襲
: 最近正在整理PhD Thesis,又看到上面幾位大大討論抄襲的定義
: 想再確認一下…
: 在博士畢業論文裡,直接copy-paste自己為第一作者的文章,行嗎?
: 當然,會改一些地方讓整個論文通順,但整體上所有的"圖" "表"
: 甚至參考文獻,都是90%以上相同,甚至整句拉下來抄的…
: 當初我的指導教授告訴我,你就是寫四篇Paper,四個計劃
: 之後把他們串起來,加頭加尾加中間,整個合成一篇博論
: 我的問題是,有需要重新"整個paraphrasing"嗎?
: 還是這樣的抄襲 (自己的PAPER --> 變成自己的博論一個Chapeter)是OK的?
: 這時又扯上另一個問題,另外有一二篇和別人合作的Paper(第3/4作者)
: 自己的貢獻不大,這時在寫論文的時候,可以參考那些paper
: 重新paraphrasing / 整理 後併到論文裡嗎?(還是最好不要?)
: 會這樣問的原因是,如果只"寫自己有作的部份",整個chapter會沒頭沒尾
: 但加入不是自己做的部份,又擔心有抄襲的部份
: 目前的想法是,要嘛用footnote加註一下,本chapter的credit是給○○○○
: 或是乾脆就不要寫那些了(非第一作者的合作部份)
: 一方面老闆只在乎paper有沒上,博論其實他也不是那麼在乎(比起paper)
: 多花心思在最後一篇PAPER上,少花心思在博論上(他給我的感覺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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