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王院士所不知的評鑑
恕刪
: 推 jack5756:所以像廖老師不就以自身行動來說明?為了審麻煩,乾脆不 12/07 19:24
: → jack5756:請國科會計畫.... 12/07 19:25
我是不知道上頭那位大大是怎樣查資料的
它說廖沒有國科會也沒有期刊,這根本是錯誤的
請至她的教師網頁查詢:
http://s5.ntue.edu.tw/modules/tinyd0/index.php?id=26
她不但有學術專書、研討會、期刊,也有國科會計畫
1.「蘭亭2.0」情境式語言與文化學習網站—
第二子計畫「多元華語文化素材對提升華語文學習興趣之評估」
主持人 國科會96年8月~97年7月
2. 提昇國語文基礎教育計畫-古典與現代、傳統與本土的融合—
第四子計畫「鼓勵新文藝創作之教學計畫」主持人
教育部90年08月~94年07月
3. 世界華文文學資料典藏中心之建立、網路設置及研究發展計畫—
第三子計畫「美加地區華文資料搜尋及創作狀況研究」主持人
國科會89年12月01日~91年11月30日
光是她創作專書和學術專書數量就多到驚人
(這也不是隨便寫就有人要幫你出版,即使胡亂出版了,也不會有多少人買
如果出了幾本銷路不好,變成出版社的"地雷股",之後人家也不願意出版了)
另外,有些人也許會覺得說她計畫案 期刊 研討會數量這麼少,一定不用功
如果只用社會科學或理工發期刊角度來評斷人家學術實力是不公允的
有個比較持平的方式
大家可以比較一下她同一系所的老師著作數量
或是它校同類科系老師著作數量
就可以知道她在這領域中用不用功。
: 推 uka123ily:我是不知道他是沒請還是沒過 不過我也不是在說他 12/07 19:32
: → uka123ily:不過不管國私立 本來教授被要求是很正常 12/07 19:33
: → uka123ily:就算要社群想自主評鑑 也要看校方或國家的意見 12/07 19:33
: → uka123ily:畢竟你是領私立學校或是國立學校的薪水 12/07 19:35
: → m2piii933:所以廖玉蕙的投書,其實是某種程度要用社會與論來壓制 12/07 20:00
: → m2piii933:學門內另一派的力量? 12/07 20:00
這很難去評斷,即使她目的是如此,這也無可厚非
因為她代表了另一種聲音
就文科來說
寫書的難度跟貢獻會比寫期刊大許多
因為文學類的領域,它們寫書不是像教科書那樣旁徵博引即可
它們出書還是一種「創作」
而這種創作更是學者們研究與分析的「對象」
所以未必寫期刊的學術貢獻就大過於寫書
假設她是想爭取社會的注意力好了
那表示今天文學領域可以分成"兩派":
A類的學者缺乏創作能量,只能靠分析作家的文本來發PAPER(學究派的)
(所以期刊和研討會文章很多,但創作或學術專書卻甚少或沒有)
比如說:廖xx著作的台灣民族意像之研究;余xx詩文中的海洋情懷之研究
B類學者是有創作能量的,但相對的能花在寫PAPER的時間跟心力就被壓縮
(所以期刊和研討會數量少,但專書卻很多)(創作派的)
C類學者:既沒創作 也不發PAPER 也沒行政能力 養老型的
(這是評鑑要淘汰的對象,所以沒啥發言餘地,不列入派別之中)
而今天學校和教育部卻要文學領域訂出跟理工或社科一樣的標準
要用可以量化的標準來界定研究產能,那請問誰會反對?誰會大力支持?
靠發PAPER的學者當然支持
因為它不用自己創作,只需從現有的文本裡頭來研究
而且寫PAPER跟寫書花的時間成本跟貢獻根本不能相比
而靠創作為主的學者當然會反對
因為她寫的東西可是人家研究的對象
花的時間也更長
即使她一本書算50點,別人一篇ssci期刊算35點
她都會覺得虧!!
而照現行文科一般的評鑑點數來算
大部分約略分成:有經學術審查的書籍一本50點
一般出版的書籍一本15點
研討會一篇5點
SSCI或TSSCI等期刊一篇35點
一般期刊一篇20點
(實際點數可能各校不同,但大概是這個差距)
如果按這點數去套,隨便舉個例子:
哈利波特作者羅琳花了10年(1997-2007)寫了7本小說
如果她是台灣某大學的英國文學教授
按評鑑制度,她5年內只寫了4本小說(1997-2002)
而這些小說未經學術審查,所以只能得到60點(但總共需滿100分)
它教師評鑑馬上不及格!!(即使她還努力生了幾篇研討會跟一般期刊)
而另一位學者B,五年內以哈利波特作為研究對象
發了2篇SSCI(75點)、1篇一般期刊(20點)、數篇研討會文章
或是發個4篇一般期刊(80點)、數篇研討會
它教師評鑑點數就馬上滿足了
而如果把兩者相比,要如何論誰的研究貢獻高?誰的低?
要如何公平量化?
難道寫小說(或專書)比較輕鬆?
難道羅琳的貢獻就不足以稱為學術貢獻,沒資格在大學教書?
她的創作歷程、構思、寫作過程、出版的經驗....
難道就不足以成為她的貢獻與價值?
而期刊論文難道就比較有學術水準?
別忘了,現在一般無論是理工或社科都咸認:
國際期刊 > 國內期刊 > 專書(看看H大的推文可一窺一二)
所以點數也都是按此來作排列
也就是說以上次序是現在國內"主流"的看法
那如果今天文學領域也要推動評鑑計點(已經開始了)
那會不會套用這個主流觀點來評分?當然會!!
所以廖等人才要當個"反主流",出來說話反對阿!!
當然上面的例子有點極端
但目的無非是想突顯出:
為何廖會有此種訴求?
以及評鑑制度到底會抹殺掉文學院哪些東西?
在這種評鑑體制的導引之下,結果就是:
創作派(專書多但期刊少)的反而呆不了大學殿堂
(因為著作量也沒辦法幾年內就很多)
在課堂上的,都是專門分析誰誰誰作品;追求PAPER的老學究
最後整個領域就變成重PAPER,卻輕忽"實踐面"的重要
這裡所謂的"實踐"指的是研究者必須能有自己的產出
以作為該領域研究的基礎(而不是只就現有的文本進行分析)
就文組的領域來說,除了客觀 量化 工具性..的面向之外
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實踐 經驗 或 反思
太過追求理論性與工具性的面向,只會越來越與現實脫節
而這種情況是有違這個領域的健康生態的
就好比你在科學面前可以說的一嘴好球,但卻不會打球
靠的是儀器測定其中的物理準則與變化
在怎樣的條件下,施多少力,球會直接進籃
你會不會打球?會不會灌籃?那不是重點,也不是你要研究的東西。
但是對文組來說,作學問的目的剛好不同
施多少力,那個角度,距離多遠,天氣如何,氣壓多高....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怎樣組成一支籃球隊?教練怎麼帶領球隊?
為何喜歡自幹的球員會讓隊友不爽,但喬丹卻一堆人愛?
"自幹""麵包""籃板"...這些詞是怎來的?
對於球迷和球員來說有何意義?
當然在文科你可以用比較工具性或量化的角度去研究籃球
比如:發問卷統計球迷對於某球員的看法
或是從全世界各國的職業籃壇裡頭隨機抽樣出1000隊
分析球員的國籍或膚色,看看人種與打籃球之間有沒有關係
從而去建立出你的模型或理論。
大多不用親自實踐經驗,只要當個學究派即可
(A類學者不一定要會創作寫書,只需要會研究文本即可)
但是透過上述途徑
你永遠也沒法搞懂:為何用同樣方式帶領球隊,有人成功,有的人卻失敗?
所謂的球隊凝聚力是什麼?怎麼產生?
在關鍵的最後幾秒為何有人熬過了壓力,有人不行?
在球隊裡頭有哪些不成文的慣例,它們的作用為何?
這個時候你就需要類似B類學者的那種人來指引方向
(除了知道研究的技巧跟設計研究之外,還必須不能忘記創作是這領域的根本)
所以如果整個領域在制度的導引之下
只專注於前一種研究,卻忽視了後者的重要性
那最後只會捨本逐末,失去了它原有的內涵。
總之,要說廖私心為自己利益也好
(因為它是創作多於學究)
但本來人就都是基於利益為自己發聲的(除非是聖人)
她的意見就文學領域來說,當然也是一種"訴求"
(畢竟主打創作路線的也不只她一人)
在主流訴求當道的環境之下(期刊>專書創作;點數>實踐面)
提出來要人重視,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最後,當然一定會有人質疑說:
如果創作的只寫部哈利波特出來,然後就沒了,那怎辦?
然後就又覺得創作的比較爽,可以擺爛。
其實這真的是未必,因為這不是兩選一的選項
創作類的學者她也還是有研究產出(看廖的著作就知道了)
只是在比重上,創作專書數量大於期刊罷了
而且就文學領域來說,說真的,一輩子寫一部哈利波特,真的就夠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77.43
→
12/08 08:32, , 1F
12/08 08:32, 1F
→
12/08 10:42, , 2F
12/08 10:42, 2F
→
12/08 11:01, , 3F
12/08 11:01, 3F
推
12/08 11:48, , 4F
12/08 11:48, 4F
推
12/08 12:43, , 5F
12/08 12:43, 5F
→
12/08 12:44, , 6F
12/08 12:44, 6F
→
12/08 12:45, , 7F
12/08 12:45, 7F
推
12/08 12:45, , 8F
12/08 12:45, 8F
→
12/08 12:48, , 9F
12/08 12:48, 9F
→
12/08 12:50, , 10F
12/08 12:50, 10F
→
12/08 12:52, , 11F
12/08 12:52, 11F
→
12/08 12:53, , 12F
12/08 12:53, 12F
推
12/08 12:54, , 13F
12/08 12:54, 13F
→
12/08 12:54, , 14F
12/08 12:54, 14F
→
12/08 12:55, , 15F
12/08 12:55, 15F
→
12/08 12:57, , 16F
12/08 12:57, 16F
→
12/08 12:58, , 17F
12/08 12:58, 17F
→
12/08 13:11, , 18F
12/08 13:11, 18F
→
12/08 14:05, , 19F
12/08 14:05, 19F
→
12/08 14:05, , 20F
12/08 14:05, 20F
→
12/08 14:52, , 21F
12/08 14:52, 21F
→
12/08 14:53, , 22F
12/08 14:53, 22F
→
12/08 14:53, , 23F
12/08 14:53, 23F
→
12/08 14:54, , 24F
12/08 14:54, 24F
→
12/08 14:54, , 25F
12/08 14:54, 25F
→
12/08 17:18, , 26F
12/08 17:18, 26F
→
12/08 17:19, , 27F
12/08 17:19, 27F
→
12/08 17:20, , 28F
12/08 17:20, 28F
→
12/08 17:22, , 29F
12/08 17:22, 29F
→
12/08 17:22, , 30F
12/08 17:22, 30F
推
12/10 14:40, , 31F
12/10 14:40, 31F
→
12/10 14:42, , 32F
12/10 14:42, 32F
→
12/10 14:44, , 33F
12/10 14:44, 33F
→
12/10 15:55, , 34F
12/10 15:55, 34F
→
12/10 15:55, , 35F
12/10 15:55, 35F
→
12/10 15:56, , 36F
12/10 15:56, 36F
→
12/10 15:57, , 37F
12/10 15:57, 37F
→
12/10 16:56, , 38F
12/10 16:56, 38F
→
12/10 16:57, , 39F
12/10 16:57, 39F
→
12/10 17:03, , 40F
12/10 17:03, 40F
→
12/10 17:06, , 41F
12/10 17:06, 41F
→
12/10 17:07, , 42F
12/10 17:07, 42F
推
12/11 19:32, , 43F
12/11 19:32, 43F
→
12/11 19:33, , 44F
12/11 19:33, 44F
→
12/11 19:34, , 45F
12/11 19:34, 4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