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無照受託寄養犬貓 最高可開罰300萬

看板Pet_boarding作者 (ノ・ω・)阿呼(・ω・ヾ)時間5年前 (2018/12/28 12:40), 編輯推噓13(1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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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寄代養相關文章,如協尋文,問卷文,請使用此標題。 │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654764 我擷取比較重要的一段: -------------- 很多寄養業者包括PTT有寄養版, 「這些版可能認為在上面丟寄養是幫忙的性質, 但其實寄養本身也是需要經過許可,很多民眾是誤觸法規。」 之前動保處已發文給PTT,因此在版規就有明載不能做(無照寄養)這件事情, 但此次在PTT查獲的無照寄養案「很妙」, 文章中僅說自己可以代養鸚鵡、爬蟲類, 但卻在經驗介紹部分,提到有飼養過犬貓, 有需求的人用站內信方式詢問可不可以寄養狗貓,他就答應了。 談到為何站內信還會被踢爆,吳晉安坦言, 假如民眾踢爆一個10萬的案子,中央的檢舉獎金法規是回饋50%, 「只要檢舉一個10萬的案子,檢舉人可以拿5萬, 這非常好賺,有些人甚至會用釣魚」; 他指出,有人會在網路上PO訊息, 等到有人自願來幫忙寄養、都完成對價關係了,結果把東西舉報給動保處, 「可能是好心,但就要被罰10萬,這很危險」, 但因為符合違法樣態,也不能不罰。 --------------- 請不要去歸咎法規的嚴厲, 無照照顧對自己的毛孩也是一種風險, 對於好心想幫忙代養的人也還是多保護自己一些, 勿因為好心或是想賺點小外快而不小心違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76.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et_boarding/M.1545972014.A.706.html

12/28 14:34, 5年前 , 1F
不收錢就沒事嗎
12/28 14:34, 1F

12/28 15:16, 5年前 , 2F
依現行特寵法不是沒收錢就沒事,只要有對價關係就可
12/28 15:16, 2F

12/28 15:17, 5年前 , 3F
能觸法。
12/28 15:17, 3F

12/28 18:20, 5年前 , 4F
那這個版可以廢了 一般家庭幾乎沒有
12/28 18:20, 4F

12/28 18:20, 5年前 , 5F
微薄的費用換來檢舉的話實在不划算
12/28 18:20, 5F

12/28 18:24, 5年前 , 6F
如果A接案 由B收錢 這樣是否也違法呢?
12/28 18:24, 6F

12/28 18:26, 5年前 , 7F
回樓上,這樣B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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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23:05, 5年前 , 8F
請問這樣的話,到府代餵也算違法嗎?
12/28 23:05, 8F

12/29 01:55, 5年前 , 9F
同樣好奇到府算不算違法。
12/29 01:55, 9F

12/29 02:47, 5年前 , 10F
到府 目前尚未納入規範,請參閱置底板規修正。
12/29 02:47, 10F

12/29 04:11, 5年前 , 11F
這版可以廢一半了。
12/29 04:11, 11F

12/29 07:59, 5年前 , 12F
準備一張放棄同意書和一張領養合約書就搞定這些廢
12/29 07:59, 12F

12/29 07:59, 5年前 , 13F
物法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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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08:03, 5年前 , 14F
前提是毛孩不能有晶片啦
12/29 08:03, 14F

12/30 09:48, 5年前 , 15F
到府沒有違法喔。犬貓沒有晶片的話飼主已經違反動保
12/30 09:48, 15F

12/30 09:48, 5年前 , 16F
法了,所以放棄同意書基本上也等同前飼主沒有進行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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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09:48, 5年前 , 17F
物登記的證據,應該沒有飼主會這樣自投羅網。
12/30 09:48, 17F

12/30 23:32, 5年前 , 18F
簽放棄同意書是保護寄養,不是為了保護飼主,飼主
12/30 23:32, 18F

12/30 23:32, 5年前 , 19F
有沒有違法跟寄養一點關係都沒有。飼主如果違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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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23:32, 5年前 , 20F
更不可能自打嘴巴去檢舉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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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04:47, 5年前 , 21F
這叫"虛偽意思表示",在房產很常見就是。出爭議就跑
12/31 04:47, 21F

12/31 04:49, 5年前 , 22F
法院了...。營登、稅收、動保、市場...這些環環相扣
12/31 04:49, 22F

12/31 04:58, 5年前 , 23F
只是外面有照的環境與收費還不一定較優...
12/31 04:58, 23F

12/31 10:51, 5年前 , 24F
正是因為不是為了保護飼主,沒有飼主會這麼傻吧。
12/31 10:51, 24F

12/31 10:52, 5年前 , 25F
對飼主來說,並不一定就只找這個寄養人(非合法業者)
12/31 10:52, 25F

12/31 10:52, 5年前 , 26F
,所以一旦出了什麼爭議,先做了放棄同意書只會讓事
12/31 10:52, 26F

12/31 10:52, 5年前 , 27F
情變得更複雜。
12/31 10:52, 27F

12/31 10:53, 5年前 , 28F
在現行特寵法條件下,有照業者一定要有配合的特約獸
12/31 10:53, 28F

12/31 10:53, 5年前 , 29F
醫師,光這點就會比家庭式代養來得好了,當然環境部
12/31 10:53, 29F

12/31 10:53, 5年前 , 30F
分我就不予置評了。
12/31 10:53, 30F

12/31 13:29, 5年前 , 31F
所以不收錢就ok了嗎 朋友送禮當報酬呢
12/31 13:29, 31F

12/31 23:06, 5年前 , 32F
有對價關係就違法了,送禮也一樣。
12/31 23:06, 32F
文章代碼(AID): #1S9QakS6 (Pet_boar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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