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不好意思 請版主保留這些文章

看板Perfume作者 (高消費低品質)時間16年前 (2007/11/17 19:31), 編輯推噓8(8011)
留言1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einna39 (einna<My Artemis>)》之銘言: : 煩請版主保留這些文章 我明後天會去報案! : 最快大概一個禮拜內 警察會打電話給關聯事件的所有人 : 我做過警告 我不是個虛張聲勢的人! : 我已作此份聲明 請版主配合 看了這一連串討論串 真的建議雙方能改為私下處理 如果團員有疑慮應該直接向團主詢問 團主如何遇到任何變化,都應該第一時間對團員報告 團主不應該抱持「我辛苦所以有利益是應該的」 團員也不該有「我付了錢所以我最大的想法」 這些自私的看法都會造成溝通破裂 彼此信件來往都秉持著理性有禮貌的態度 大家都是文明人 何必搞的像是男女朋友吵架一樣難堪 鬧著要大家評評理? 我本身僅止跟過一次合購分裝團 原因是我能認購原瓶 我是瓶子控,所以......跟分裝團一定是為了瓶子 除此之外我都不會參與。 據我對主角einna39發文開團的觀察 無非也是一名愛香水的瓶子控版友 但是對於收費的部分,私以為是不太合理的 如果無法盡量做到公平,且有一顆服務的心 是不適合開團自找麻煩的。 但是反觀跑單的團員 如果給了團主白單,等同於同意合購文的規定條件 事後對團主的人格懷疑,務必要去信詢問 我想負責的團主都會提供良好的溝通管道供團員聯絡。 發文質疑einna39的版友 勢必是出於熱血,仗義執言的俠客精神 但若並非該團團員,其實不能了解實際運作及互動情況 並不合適這樣公然發文給予難堪的人格質疑 姑且不論是否有營利之虞 希望能回歸私下處理 我相信團員最了解所有狀況 真有疑慮而團主又舉不出有利證據時 訴諸法律也不會是拿版上文章作證據(除非是einna39要控訴毀謗) 而是彼此的來往信件及金額款項(任何金錢交易都會留下匯款紀錄) 涉及詐欺的部分是被害者自訴案件。 請各位高抬貴手還香水版一個清靜 此外我也建議香水版禁止香水分裝團 香水瓶身的金額認定永遠因價值觀而不同 若因此造成紛爭實在不是美事。 如果版友想著「以後都沒有分裝香水了,怎麼辦?」 還有分裝香水交換可選擇 公平而且能盡情消耗庫存 還能以自己就擁有的香水換取想嘗試的新香水而沒有爭議 希望愛香水的版友能在仔細思考是否仍要繼續開放這種分裝團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58.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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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以後沒有便宜瓶子可以買怎麼辦 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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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中肯好文還是要推一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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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說:這一系列的討論文 讓我有點不敢開分裝團了 雖然我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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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過開團不順的事 如果以後不開放分裝團對荷包很傷啊!! Q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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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和氣還是傷荷包很難取捨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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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適度的提高瓶子的價錢是OK的 只是不知道有些人會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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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動 然後就開始說主購很辛苦 不過這個是重點嗎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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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樣沒人敢開團也沒人敢跟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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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多事情有些人沒有想到需要付出"意外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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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誰,如果無法學會為自己的行為以及言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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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就不要哭哭啼啼的!目前的法律只處罰有違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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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的行為!過去不論什麼版其實大多本著大事化小、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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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無的心態,因此並沒有太多涉及法的處理!但也不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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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可以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所以~不必擔心合購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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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一切如都按照規定來,怎麼會有爭議?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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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即便是小孩,你的行為依舊要由你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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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來負責,如若抱著僥倖的心態,夜路走多還是會碰到鬼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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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公道自在人心 該解釋該負責該道歉的都應該確實傳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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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Fj3q8Q (Perfu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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