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附屬項改成獨立項再申請一案

看板Patent作者 (ㄚ兵)時間5年前 (2018/11/26 13:06), 5年前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請問若之前申請一個專利案, 因為單一性問題, 獨立項跟附屬項都有可專利性。 後來覺得附屬項獨立出來可能有其必要, 請問這時候是應該在未公開前再申請新案? 還是可以主張優先權申請新案? 如果是後者,除了優先權期限外, 是否有什麼申請期限? 例如產品上市前或專利公開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26.2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543208783.A.112.html

11/26 13:15, 5年前 , 1F
不是可以領證前提分割嗎?雖然還不確定是哪一國
11/26 13:15, 1F

11/26 13:59, 5年前 , 2F
請估狗 專利 分割
11/26 13:59, 2F
謝謝樓上兩位大大, 之前關鍵字下錯,才會沒看到。 用分案去搜尋就找到了, 我是申請台灣跟大陸, 看起來都是可以分案的, 其他國家就不清楚了,謝謝。 ※ 編輯: uavan (36.224.126.248), 11/26/2018 18:01:04

11/27 18:15, 5年前 , 3F
有點不能理解你要的分割需求是什麼
11/27 18:15, 3F

11/28 08:27, 5年前 , 4F
可能他因為單一性所以撰稿時不得不把第二組改成依附在第
11/28 08:27, 4F

11/28 08:27, 5年前 , 5F
一組,但現在想要保護全面一點…認為第二組還是應該另外
11/28 08:27, 5F

11/28 08:27, 5年前 , 6F
提出申請。
11/28 08:27, 6F
就是像Y大所說, 的確是想將第二項拉出來增加保護性。 ※ 編輯: uavan (36.224.126.248), 11/28/2018 13:29:42
文章代碼(AID): #1R-tzF4I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