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獨家解析/吳茂昆案 曾任美國律師蔣萬安

看板Patent作者 (speman)時間6年前 (2018/04/29 11:57), 6年前編輯推噓6(717)
留言15則, 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各位前輩好,不知道有沒有懂美國實務的前輩, 因為對於他的說法感到好奇,所以想請教前輩的意見,非常感謝! 一他的說法,一般走PCT通常都會一開始就寫好被授權人,不會事後再轉讓嗎? "照師沛恩的案例來看,申請人是師沛恩公司,發明人是包含吳茂昆在內的四位 Member ,但申請專利的被授權人應該是回歸給東華大學,所以若是遞出申請文件時就應 該填寫好,專利是申請完畢就直接屬於東華大學,而非如吳所言獲得授權後再轉讓,顯然 吳茂昆當時並沒有將被授權人填寫為東華大學。 蔣萬安指出,若是吳申請到專利後,要轉讓給東華大學,這樣事後轉移會需要在辦手續並 多花一筆費用,同時若是沒有填寫專利的被授權人欄位,會讓外界認為東華大學要把該專 利轉讓給師沛恩公司。" 最後一段也很好奇,美國這樣就會專利無效嗎? 台灣應該是可以直接請求將"專利權歸屬給東華大學"來解決, 還是美國就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東華大學專利案演變至今,綬草專利所有權人是東華大學,申請人是美國師 沛恩公司,發明人是台灣四位科學家,三方沒有關連性,若是受到挑戰,對東華大學來說 ,最差的狀況可能是會該項專利無效。"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u3TWQ_ ] 作者: YumingHuang (連鎖效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獨家解析/吳茂昆案 曾任美國律師蔣萬安 時間: Wed Apr 25 16:07:57 2018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Now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獨家解析/吳茂昆案 曾任美國律師蔣萬安揭三爭點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曾任美國律師,對於教育部長吳茂昆赴美設立公司申請專利一事,有 獨到專業見解。(資料照/記者林柏年攝) 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在美國加州設立師沛恩公司,申請東華大學所擁有的專利,引發外界 質疑有侵權嫌疑,但到底在美國申請專利該怎麼做?曾經在美國加州擔任執業律師的國民 黨立委蔣萬安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訪問時,從他過去美國律師執業經驗來看整起吳 茂昆與師沛恩事件。 爭點一:吳茂昆是專利發明人還是師沛恩負責人? 目前媒體質疑吳茂昆在東華大學校長期間成立師沛恩公司,並擔任負責人,違反《公務人 員服務法規定》,但吳茂昆稱自己只是研究發明人,並非負責人。 對此,蔣萬安說,從加州政府官方網站中可以查到師沛恩公司( SPIRANTHES BIOTECH, LLC )的登記資料,進到師沛恩公司頁面後可以看到 3 個 PDF 檔案,其中名為 SI-COMPLETE 的檔案中明確註明吳茂昆是該公司的 Member ,在美國一般企業股東稱為 shareholder ,在師沛恩登記的公司類別 LLC 規範內, Member 就代表股東的意思。 ▲美國加州政府官方網站上登載師沛恩公司 Member 中有吳茂昆。(圖/取自 businesssearch.sos.ca.gov 網站) 至於吳茂昆對於師沛恩是否擁有實際的管理權限,蔣萬安指出,在該網頁的另一份名為 REGISTRATION 文件之中,管理階層( manegment )欄位是勾選 All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Member,所以代表吳茂昆對於師沛恩確實有管理權限。 蔣萬安表示,吳茂昆確實擁有師沛恩的管理權限,但是實際上的股份( LLC 公司稱 Unit )與管理權限的大小,必須要看公司成立時,五位股東所簽的管理、經營文件,這是公司 內部資料,若是吳茂昆想要替自己澄清,應該要把相關公司文件一起公布。 ▲美國加州政府官方網站上登載師沛恩公司 Member 是屬於管理階層。(圖/取自 businesssearch.sos.ca.gov 網站) 爭點二:吳茂昆有沒有侵權嫌疑? 至於外界另一個檢驗的焦點,就是到底吳茂昆赴美設立公司,並申請東華大學已經擁有的 專利,有沒有侵權的嫌疑。蔣萬安說,吳茂昆赴美設立私人公司,並且以該公司名義向世 界各國申請專利,這中間應該要有東華大學的授權或是技轉合約。蔣萬安稱,用比較嚴厲 的用詞,可以用竊取校方智財權,來成立私人公司申請專利。 至於遭到外界爆料後,吳茂昆說專利申請程序尚在進行中,等申請完畢就會轉讓給東華大 學,蔣萬安以他在美國執業律師的實務經驗舉例說,這跟一般申請專的正常程序,吳茂昆 的做法其實繞了一圈,由於吳茂昆走的是 PCT (專利合作條約)的路徑,PCT 進入國家階 段時後,申請表單上就會有註明申請人、發明人與申請專利的被授權人三個欄位。 蔣萬安說,照師沛恩的案例來看,申請人是師沛恩公司,發明人是包含吳茂昆在內的四位 Member ,但申請專利的被授權人應該是回歸給東華大學,所以若是遞出申請文件時就應 該填寫好,專利是申請完畢就直接屬於東華大學,而非如吳所言獲得授權後再轉讓,顯然 吳茂昆當時並沒有將被授權人填寫為東華大學。 蔣萬安指出,若是吳申請到專利後,要轉讓給東華大學,這樣事後轉移會需要在辦手續並 多花一筆費用,同時若是沒有填寫專利的被授權人欄位,會讓外界認為東華大學要把該專 利轉讓給師沛恩公司。 爭點三:不願在中國大陸拿專利才到美國開公司 說法合理嗎? 至於吳茂昆說不願去中國大陸申請 PCT 專利,蔣萬安說,因為台灣的國際處境,所以這 吳茂昆的說法並不算錯,若是不想透過中國大陸獲得專利,有些公司確實會直接到美國申 請專利,但需要的費用較高,也需要有美國籍公民代辦的條件。 就蔣萬安過去執業的經驗來看,有些美國律師自己具備專業技術背景,有些企業會透過這 樣的律師申請專利,也由於律師有技術背景有實際參與研發過程,但是申請時一定也會註 明轉讓給客戶。至於吳茂昆成立師沛恩公司是否像一般實務上,申請專利並且加速商品化 腳步的考量。 蔣萬安表示,要申請美國專利其實不需要另外成立一間公司,但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來看, 成立新公司申請 PCT 取得各國專利,確實是商業經營模式,同時,中國大陸 PCT 國家階 段審查十分嚴格,文件都要跟國際階段時相通,特別是兩岸之間的政治敏感因素,當「綬 草」專利獲得中國大陸專利後,要再轉移給國立東華大學就更加困難。 蔣萬安表示,東華大學專利案演變至今,綬草專利所有權人是東華大學,申請人是美國師 沛恩公司,發明人是台灣四位科學家,三方沒有關連性,若是受到挑戰,對東華大學來說 ,最差的狀況可能是會該項專利無效。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425/2741439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恩,跟聯合報那兩個不想得罪現任教育部長的律師看法一致 .. lo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09.155.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4643680.A.6BF.html

04/25 16:08, 6年前 , 1F
章萬安算國民黨立委裡最有料的了
04/25 16:08, 1F

04/25 16:13, 6年前 , 2F
是鄉民都不屑申請專利 所以才會覺得律師不想得罪吳茂昆
04/25 16:13, 2F

04/25 16:18, 6年前 , 3F
兩位專家受訪時,都要求不可具名,他們說:「我不想
04/25 16:18, 3F

04/25 16:18, 6年前 , 4F
得罪教育部長」、「我不想被政府盯上」。
04/25 16:18, 4F

04/25 16:19, 6年前 , 5F
04/25 16:19, 5F

04/25 16:25, 6年前 , 6F
身為業界人此說法是妥當的 這間公司作為專利申請人的適格
04/25 16:25, 6F

04/25 16:25, 6年前 , 7F
性有問題
04/25 16:25, 7F

04/25 16:30, 6年前 , 8F
好可憐 有些人再在不分 有些人章蔣不分 教育失敗
04/25 16:30, 8F

04/25 16:37, 6年前 , 9F
出來解釋 為何免役
04/25 16:37, 9F

04/25 16:51, 6年前 , 10F
律師的專業與實務見解。
04/25 16:51, 10F

04/25 17:00, 6年前 , 11F
蔣萬安加一分
04/25 17:00, 11F

04/25 17:29, 6年前 , 12F
就是小偷被抓到
04/25 17:29, 12F

04/25 17:36, 6年前 , 13F
吳茂昆下台
04/25 17:36, 13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PEman (118.160.80.160), 04/29/2018 11:57:06 ※ 編輯: SPEman (118.160.80.160), 04/29/2018 12:06:33

04/29 13:37, 6年前 , 14F
這個問題還要考慮的一個層面是 PCT 進入中國
04/29 13:37, 14F

04/29 13:38, 6年前 , 15F
當你以東華大學名義進中國時 是不會有"國立"東華大學
04/29 13:38, 15F

04/29 13:39, 6年前 , 16F
而是 "台灣省"立 東華大學 如此在申請國家補助時
04/29 13:39, 16F

04/29 13:40, 6年前 , 17F
特別是國科補助時 會遇上問題.......
04/29 13:40, 17F

04/29 13:44, 6年前 , 18F
所以才會有這種轉好幾彎的處理方式
04/29 13:44, 18F

04/29 13:45, 6年前 , 19F
"三方沒有關連性" 有沒有關聯性 要看讓渡合約怎麼寫
04/29 13:45, 19F

04/29 13:46, 6年前 , 20F
不是第三者在那裏臆測 想當然爾 就會知道的......
04/29 13:46, 20F

04/29 13:49, 6年前 , 21F
事實上看起來 最後的專利權還是回歸到東華大學身上啦
04/29 13:49, 21F

04/29 18:00, 6年前 , 22F
推可能的分析結果
04/29 18:00, 22F

04/29 20:24, 6年前 , 23F
"最後的專利權還是回歸到東華大學" 可是清華說自己不知
04/29 20:24, 23F

04/29 20:24, 6年前 , 24F
情...
04/29 20:24, 24F

04/30 04:07, 6年前 , 25F
小說家Fand1408根本不懂專利 也不懂國科會怎麼運作 嘴三小
04/30 04:07, 25F

04/30 08:42, 6年前 , 26F
與其紛紛擾擾 不如本週五直接去專利師公會新竹交流
04/30 08:42, 26F

04/30 11:44, 6年前 , 27F
f大是去年生物專利師高材生喔^^
04/30 11:44, 27F

04/30 22:27, 6年前 , 28F
不分藍綠 萬安演習倒是可考慮
04/30 22:27, 28F
文章代碼(AID): #1QvKAK4c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QvKAK4c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