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廠商想亂搞
※ 引述《tearcolor (....)》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
: 我跟中國的廠商有一些往來,我申請的發明專利已在台灣、中國公開。
: 其中某兩間廠商看了專利以後去找專利律師準備申請新型專利來卡。
: 我的問題是,我發明專利既然已經公開,那它申請新型專利又有何意義呢?
: 如果廠商想卡我,那專利內容勢必與我原來申請的發明專利重疊,在沒有新穎性
: 的情況下,廠商申請的發明專利意義為何呢? 即使是因為有進步性跟新穎性而通過,
: 我做跟我發明專利一模一樣的東西,也跟他新型專利無關吧?
: 再者,即使中國審查員不審查,直接給廠商通過了。
: 若我的發明專利發下來,這新型專利不就失效了嗎?
: 再瞎一點,有沒有可能,該抄襲的新型專利通過了,結果發明專利被駁呢?
: 對專利了解不深,希望版上先進給點意見,感謝各位
先給點專業(?)的意見XD
你的專利在台灣、大陸已經公開了,所以,在你發明專利申請日之後,
跟你技術內容相同的專利,正常來說,是不會存在的,
所以,你的那些廠商,雖然打算申請新型專利來卡市場,
但是,你可以去撤銷他們的專利,
然後,我忘了哪一條法規,也忘了內容,大致上是說,
專利舉發時,如果已經有侵權的事實產生,可以要求智產局優先並加速審查。
再來,你的發明專利被核駁,你就直接拿核駁你的專利來去撤銷對方的專利,
這也是一個方法,都是走撤銷的途徑。
而致損害賠償的部分,這一點我比較少再碰,要請版上諸位大大來回答了;
幫你預設的問題是:
發明專利申請日(EX:A年1月1號,時間點A)之後,
你的廠商有侵權的行為(EX:A+1年7月1號,時間點B),
當然,發明專利如果至始都沒核准,
那就沒有損害賠償的問題了;當您的發明專利核准後(EX:A+2年10月1日核准,時間點C),
需要解決的問題如下:
一、廠商並沒有申請專利,損害賠償是否能追朔到時間點B?
二、若廠商在間點B與時間點C之間申請了新型專利,並且核准,
(EX:核准日A+1年12月31日,時間點D),
此時,提出舉發並撤銷對方專利的後(撤銷時間A+3年1月1日,時間點E)
則,損害賠償追朔的時間點是何時?
找時間再打一篇專利權人申請專利前的心理建設好了,可是,我真的好懶得打字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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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是要補啥件???
※ 編輯: sank (114.45.231.91), 07/14/2015 0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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