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申請核淮的專利在國外被盜用

看板Patent作者 (我要當陽光型男!!)時間10年前 (2013/10/09 00:00), 編輯推噓3(3026)
留言29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wwatermother (水母)》之銘言: : 大家好:想請問在台灣已經核淮的專利在國外被盜用如下可以進行法律追訴嗎? 若認真觀之 專利是排他權 無法被盜用 XD : 1.在國外(如美國、日本等)有人把我在台灣已申請核淮的專利重新在當地申請 專利有很多種 核准不一定會經過早期公開程序 另外核淮亦不代表已經公告... 所以國外專利是有機會有效的 : 2.在國外有廠商沒經過我同意就在該地區或國家販售我專利樣式的... 專利範圍與"樣式"無必然關係 即使在該地區有專利 看的仍是申請專利範圍 請參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155.219

10/09 09:49, , 1F
P大 你的第二點太跳 不該拿特例討論通例 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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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09:49, , 2F
現在世界專利潮流來看 只要是有注重專利權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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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09:51, , 3F
沒有不跟(核准必須公告)的世界趨勢接軌 MPEP 裡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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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09:52, , 4F
是以前的案件情況 是特例 不該拿特例來討論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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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別說各大經濟實體(原po點出的幾個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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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連 lay-open 都已經接軌了 你這樣說會造成嚴重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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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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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好認真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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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0:14, , 9F
一樓說的是 不該把特例當令箭 因為很多發明人真的會拿很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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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0:14, , 10F
舊的標準來質疑這些專利為什麼可行 或是特例為什麼可以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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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跟我說不行 然後質疑是這家事務所不行 這樣做會讓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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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困擾 而且也會讓一些專利新手觀念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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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2:37, , 13F
p大講的內容還挺務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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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申請就沒保護權,有保護權不一定抓得到,要嘛就不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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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就一次申請到位,透過申請過程讓獨立發明人瞭解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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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很浩瀚的,看得到月亮和能登陸月亮是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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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申請沒權,有申請不一定有權,有權不一定抓到,能抓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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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能賠,能賠不一定賠夠,能賠夠不一定付的出,能付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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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拿得到,拿得到不一定花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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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2:57, , 20F
V大這串講給客戶聽會直接找別家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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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麼叫特例 我覺得這篇滿實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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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d大,這樣才能勾得住客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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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小ˇˇ 我的意思是,一次把這串講出來會跑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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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每個不同客戶講不同段落當然勾的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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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沒申請的:沒申請沒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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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侵權的:有申請不一定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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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7:18, , 27F
對想複製別人的技術來申請的:有權不一定抓的到...巴拉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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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7:20, , 28F
有幾次跟客戶談都覺得在玩話術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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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5:02, , 2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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