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一個天馬行空的奇想

看板Patent作者 (erase)時間11年前 (2012/09/26 14: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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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lauhk (我要當陽光型男!!)》之銘言: : ※ 引述《deathcustom (litron-intl)》之銘言: : : 1. 不是專22而是專110的排除條款 : : 2. 所謂非出本意之公開在這種CASE裡面很難主張 : : 因為你在麥田上進行的造型設計等於是公開啊 : : (任何從麥田上空經過的人都能取得該圖樣) : D大方向上沒錯 但可能會有例外便是 : 在解決這問題前 要先定義此案之請求標的為何 : 若標的為 一麥田 那就如d大所言 自始喪失新穎性無誤 : 除非A君在麥田圈圖案出現當下就予以覆蓋其一部或全部 : 否則很難主張其非為公開 : 但若為一具有該麥田圈圖案之杯子 那根據審查基準的定義 : 由於杯子與麥田兩者之間並非相同或近似之物 : 故應無被『新穎性』核駁之虞 : 引審查基準的例子 : 機車玩具的新式樣申請案 是不能拿機車去駁新穎性的 : 但可以用創作性予以核駁。 希望能幫到你 若有誤也請不吝指教 P大說的沒錯 如果是應用在不同領域間的物品上 是可以通過新穎性的審核 只能就創作性核駁 所以原PO想要通過新穎性只需應用在不同物品上就可以了 但是專利要申請成功還有其他之要素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個CASE如果已經沒新穎性的考量,可以申請成功嗎?? 會不會已與先前技藝相同,而在創作性這關被核駁 p.s.先前技藝:為申請前已見刊物、已公開實施或已為公眾所知悉之技藝者 在google earth上的圖案到底算不算已公開啊,我是覺得算啦 -- http://www.facebook.com/Patent.Plus如果覺得網頁不錯的話請不吝按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78.55
文章代碼(AID): #1GOgUEqu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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