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手工藝用品是否適用申請新式樣專利?

看板Patent作者 (USB2.0)時間13年前 (2011/07/28 07: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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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樣較不熟,有錯請其他先進指正。 第109條: 新式樣,指對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新式樣的重點是放在形狀、花紋、色彩等圖案或花樣上, 而非構件和用途功能上。 ※ 引述《angiee (?)》之銘言: : 如果製作手工藝用品, : 把A+B作結合→C : (例如:皮革+布料→布皮包) : (例如:布料+紙板(自創版型)→布盒) : 這樣的東西適用於申請新式樣專利嗎? 申請新式樣專利的部分, 可以是你在你自創的版型形狀外觀上, 也可以是你在布皮包或布盒上面繡或印的花紋、圖案, 但不會是 皮革+布料→布皮包 這樣的標的。 : 如果這樣的東西可以申請新式樣專利,且通過的話, : 那豈不是只要使用到:皮革+布料→布皮包 : 就有侵害他人的可能性?(若涉及營利) 皮革+布料→布皮包 這裡你講的是組成構件, 而非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非新式樣專利保護的客體, 所以大家還是可以皮革+布料→布皮包,不會有侵害他人的問題。 再舉例說明, 你如果申請的新式樣,是在布皮包上環繞外圍的花紋「++++++」, (當然,實際上不會像「+++++++」這麼簡單的圖案) 那麼別人把這樣的花紋,弄在布盒上環繞外圍, 雖然組成構件不同, 但是抱歉,「++++++」顏色、形狀等都一樣,侵權。 新式樣保護的是這類的創作, 而不是你說的組成構件部分。 : 並且手工的物品作出來不可能都完全一致, : 那還有侵害其專利的可能性嗎? 這問題你是就構件上來發問, 但構件問題我已回答了, 因此這問題, 試著當成新式樣保護的客體上,所遇到的問題來回答。 (所謂新式樣保護的客體,指的是剛剛說的,新式樣保護的創作) 這個侵不侵權,可能就要看智財法院判決, 或實際情形是怎樣了, 這有點像說, 去抄襲別人的圖案, 但是抄得有點不太像, 然後在那邊辯解、放大不像之處。 : 另外: : 上述範圍算的上是112條第2款(純藝術創作或美術工藝品) : 不予新式樣專利的部分嗎? 純藝術創作或美術工藝品, 講的是沒有再現性, 就不符產業利用性; 意思是專利的揭露, 是讓別人可以根據你的專利內容,重現你的創作, (硬要解釋的話,指的是能用工業機具量產吧) 這才符合給你專利權保護的基本條件。 :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因為不是專利人,所以用語可能很生澀, : 煩請大家多包涵,謝謝喔^^ 新式樣較不熟,有錯請其他先進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2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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