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einghollow (sss)》之銘言:
: 台灣發明魔術胸罩的人
: 不過我聽說這專利被舉發了 報紙說他賺不少
: 我覺得有點懷疑
: 因為專利被舉發 被推翻了 等於沒有辦法受到保障
: 任何人都可以賣 之前賣的大廠好像是華歌爾八
: 我覺得應該沒有給他錢
: 至於歐美廠商我覺得更不會給錢了
: 因為他在歐美應該是沒申請專利 那廠商又怎會付錢得到授權呢
這牽涉到很多面,如果魔術胸罩發明人有申請國外,一定要付權利金的,
如果只請台灣,外國廠商可以大方的在國外製造販賣,
但不能請專利(新穎性),也不能賣到台灣來(專利屬地主義)
那,專利授權,跟[門徒]一樣,
簽約之前被撤銷,不用付錢
簽約之後被撤銷,撤銷納一天之後不用付錢,
簽約到撤銷的追討,倒是沒聽過在討的,
不過,倒是很多先表面授權,暗地撤銷的很多很多
: 報紙上說賣一個一塊美金
: 這不太可能八
: http://0rz.tw/ab4pz 就專利工程師的眼光怎看呢
: 話說回來 他的專利是新型的
: 而且感覺非常容易就被駁掉了
: 之前美國有差不多的專利 不過裡面是放氣墊
: 然後 就被當成理由駁掉了 = =
: 從某版友的話 好像說能被舉發就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 代表有被重視
: 不過被駁掉就真的欲哭無淚了
: 就我所知 之前有個魔術戒指也是這樣
: 那是套在小弟弟上的震動器
: 不過美國早就有類似的專利了
: 我覺得事務所在察前案應該是不完善才會這樣
: 不過如果把查到前案的事實告訴發明人
: 不就等於丟掉了一個case嗎? 他可能就不申請了
: 或是要工程師想辦法繞過去 這樣換工程師頭大
: 說來說去 不要說都是最好的選擇 可是這樣對客戶來說有背信的嫌疑歐?
: 有人因此被告嗎?
你今天是站在哪個立場?
最佳狀況:事務所據實以告,發明人與專利工程師一起迴避設計(這是理想)
你是發明人,有了一個構想被打槍,迴避設計之後再被打槍,你是會換事務所還是
無窮的迴避設計,空等下去?
A事物所說不會過,B事物所說會過,好啦,你要堵哪一種??
你是事務所,檢索你要收多少?你要查的多仔細?你一件算他多少錢?
個人申請的呆帳你吃的下來??工程師的案件量到哪了?
: 還是等到要告的時候都跑掉了,事務所倒了?
安啦,推卸責任是全世界事務所的天性!!
: 還有申請專利呂律真的有比較好嗎?
^^^^這啥?
事務所,見仁見智吧,君不見智產局論壇,每每出現事務所互相討伐的文章??
最好是[發明人自己也懂],比較知道事務所的手段,
[事務所能多一點良心],不要業績掛帥
如果有可能,郭董也不會有今天了<---亂寫的話,不知道怎收尾xD
--
http://wow.evenrain.net.nyud.net/sig.php/52968papRl.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4.240
→
07/30 17:23, , 1F
07/30 17:23, 1F
→
07/30 17:24, , 2F
07/30 17:24, 2F
→
07/30 17:25, , 3F
07/30 17:25,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