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是我太嫩,還是事務所都這樣?

看板Patent作者 (Beweisverbote)時間17年前 (2006/11/24 21:59), 編輯推噓13(13016)
留言29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算算碰專利也邁入,第二個年頭。 感覺還是一堆東西不懂....但是專利的書又一直擺者,Orz..... 不知到這篇是不是應該貼到黑特去,但想想跟這裡有關,就貼過來吧。 最近碰到一個德國的Rejection Decision案子 事務所只給我們大概4天的時間,且官方期限僅剩下大概兩個星期。 (後來發現,一開始事務所就已經在發文上延遲了。晚了一個星期) 好吧,雖然時間短了點,但老實說也是夠了。 看看事務所給的本所意見: 本案新穎性不足,建議限縮專利請求項,若要辦理的話.......費用是6萬9千元。 就醬,本所意見真是簡潔有力。 因為這件是德國案的關係,所以官方文件用德文寫成,也沒有提供翻譯(要收費) 再加上第一次答辯時我沒有參與到,所以我們決定邀請工程師來公司討論。 該事務所的工程師意見也正如本所意見所寫那般簡潔,就是限縮。 好吧,既然第一次未變動範圍的答辯失敗了,限縮也是正常低。 那,要怎麼限縮? 工程師說:這要看你們的考量,看你們要保留哪個實施例,我們來併項處理。 好吧,那我想知道官方對我們申請案哪裡不滿,再對症下藥。 工程師說:我看不懂德文。但我相信應該只跟一個引證案有關....... Wait!那貴事務所有德文人才嗎?離職了..... 那德國代理人有表示意見嗎?他只說新穎性不足.....(看到來函,還真的咧) 那,在不知道官方說啥的情況下,我們要怎麼併啊? 工程師說:雖然我看不懂德文,但我相信這只跟一個引證案有關,因為只出現這個號碼。 那,你還是沒回答我啊....... 會議沒討論出結果,請事務所回去跟德國代理人詢問一下意見。 接者去跟老闆報告。老板,事務所說要併項處理耶。老闆問:那要怎麼併? 我:目前不知道,因為沒人看得懂德文......所以........(當然我是婉轉的表達) (還沒說完,被電了。靠......老闆說:拜託你拿出一點專業來好嗎?還好是電話。) 最後在老闆發飆威脅事務所要抽案的情況下,翻譯了文件,搞定了這個案子。 我一直認為,分析官方的文件,比對申請案與引證案的差異,對客戶做出如何回應的建議。 應該是專利事務所的業務範圍。(我...我錯了嗎?) 事務所長期辦案的經驗,可以為客戶提供最適當的解決方案。 不過這間事務所,好像顛覆了我的看法。(是我錯了嗎?) 但我們跟其他家事務所就是如此配合的。 之前還有本所意見是寫:本案若要辦理,請在某時前回覆,金額是......(以下空白) 官方文件分析咧:沒有、答辯的意見咧:沒有(那這樣我要你服務幹嘛?) 還要我自己看引證案、比對技術特徵,最後再把意見告訴他們,由他們撰稿。 這樣我是不是應該跟事務所收服務費啊? 我還真沒聽過去找律師打官司還要自己寫狀,自己找理由、自己找判例的咧。 敢問各位專利界的前輩,是我太嫩嗎?還是一向如此? 不過,在官方文件翻譯後,最後仍然是按照工程師的建議限縮範圍。 也許以他的經驗來判斷,這個階段能辦的可能只有這個,但是他所持的理由完全 不能說服我,尤其是我的老闆。(脾氣很好,聽說會翻桌而已,我是只看過丟書。) -- 號稱本所有X百位專業人士,為你提供專業服務。我呸..........凸-_-凸 -- Don't wann◢███◣on◢███◣GC◢███◣wanna OGC.I don't wanna OGC.I don nna OGC.I█on't w█na█GC.I don'█wanna OGC.I don't wanna OGC.I don't wanna don't wann█O有砲堪打,莫待空打槍。anna OGC. I don't wanna OGC.I don nna OGC.I█on't w█na█GC.Id█n'█wanna OGC.I don't wanna OGC.I don't wanna don't wann◥███◤on◥███◤GC◥███◤wanna OGC.I don gayb文字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77.81

11/24 23:07, , 1F
正常請況下,這個事務所是真的有點扯..換一家吧..
11/24 23:07, 1F

11/25 00:04, , 2F
多丟幾家比較一下摟 事務所不好 老闆電in-house
11/25 00:04, 2F

11/25 00:04, , 3F
in-house電in-firm
11/25 00:04, 3F

11/25 00:05, , 4F
所以...找事務所還是皮繃緊一點的好XD
11/25 00:05, 4F

11/25 08:17, , 5F
以後叫事務所把所有OA及引證全部免費翻譯過來 不然抽案
11/25 08:17, 5F

11/25 09:07, , 6F
羊毛出在羊身上 以後你會發覺 再審費用提高了不少
11/25 09:07, 6F

11/25 12:23, , 7F
哪一家阿...(小聲)
11/25 12:23, 7F

11/25 12:34, , 8F
翻引證案,會不會太拼了~~~我常接到法文、韓文欸~~
11/25 12:34, 8F

11/25 12:37, , 9F
上EPO查專利家族吧…@"@
11/25 12:37, 9F

11/25 12:37, , 10F
而且國外不會跟你講哪一段圖哪張圖嗎?@@
11/25 12:37, 10F

11/25 18:21, , 11F
沒再審了,這次已經是訴願囉...失敗了的話大家都會很難看
11/25 18:21, 11F

11/25 18:22, , 12F
尤其我看到第一次答辯理由,差點吐血...完全照抄原始說明書
11/25 18:22, 12F

11/25 18:23, , 13F
中對於前案的批評,連個字都沒改.....Orz
11/25 18:23, 13F

11/25 18:24, , 14F
國外代理人的信件也是很簡潔啊,不符新穎性(以下空白)
11/25 18:24, 14F

11/25 21:44, , 15F
專利申請失敗 說實在的 再正常不過的 重點在於申請的過程
11/25 21:44, 15F

11/25 21:45, , 16F
不過 申請人(發明人)似乎都只重視最後的結果
11/25 21:45, 16F

11/26 20:42, , 17F
我有一個疑惑?為什麼重點是申請的過程?百思不得其解?
11/26 20:42, 17F

11/26 23:46, , 18F
正確說法是申請時有無抓到發明人想要的重點 答辯時有無提供
11/26 23:46, 18F

11/26 23:47, , 19F
正確的建議方向 畢竟專利會不會過與技術本身與已接露的技術
11/26 23:47, 19F

11/26 23:48, , 20F
關係較大 而且代理人(IFPE)只是意見的提供者 最後要做決定ꨠ
11/26 23:48, 20F

11/26 23:49, , 21F
還是發明人(申請人) IFPE的腳色其實跟律師很像
11/26 23:49, 21F

11/26 23:51, , 22F
好的代理人(IFPE)可以幫助你維護爭取你應得的權益
11/26 23:51, 22F

11/26 23:52, , 23F
但是沒有能力把黑的說成白的 一次的僥倖是沒有用的
11/26 23:52, 23F

11/26 23:55, , 24F
我師父說過專利文件是一種藝術品 可受公評 但沒有對錯
11/26 23:55, 24F

11/27 09:32, , 25F
非常同意jachan大的說法
11/27 09:32, 25F

11/27 11:56, , 26F
一分錢一分貨 看來這事務所找的德國代理人也很便宜
11/27 11:56, 26F

11/27 19:31, , 27F
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11/27 19:31, 27F

11/29 10:53, , 28F
被新穎性打死 又退無可退 應該是原始說明書揭露就不足
11/29 10:53, 28F

11/29 10:54, , 29F
台灣發明人都懶得提供資料 服務費又低 往往答辯就會吃苦頭
11/29 10:54, 29F
文章代碼(AID): #15Plh2mG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5Plh2mG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