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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法理情何者應該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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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AVON (寶寶的佑佑)時間14年前 (2010/03/12 12: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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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錄自 Wanted 看板]. 作者: RAVON (寶寶的佑佑) 看板: Wanted. 標題: [問題] 法理情何者應該在前面?. 時間: Fri Mar 12 12:47:10 2010. 想跟各位討論ㄧ下. 法理情何者應該放在前面. 大家都在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 但是依法行政是否
(還有44個字)

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astor1982 (ca'fe)時間14年前 (2010/03/18 21: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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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原則只是要求公行政行為受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拘束. 並且受法院監督,以審查行政行為是否遵守法律. 換句話說,所謂依法行政只是基於權力分立所賦予行政機關的一種拘束. 依法行政原則只有談法律優位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 雖然依法行政原則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則. 但是行政法的原理原則不是只有依法行政原則.
(還有38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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